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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县云丹大药房纳入医保
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 号)及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24 年版)》和《**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2024 年版)》的通知藏医保〔 2024 〕 35 号及关于印发《**市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权责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医保发〔 2023 〕 24 号)文件精神,经定点申请、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拟将**县云丹大药房纳入**县医**点医药机构,****药店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药店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县云丹大药房
机构地址:**县希望路8 号
法定代表人:潘永刚
公示时间: 202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
公示期间,****药店拟纳入****药店协议管理有异议,****药店存在不符合定点条件、违规经营、弄虚作假等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社会保障局****中心)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信函方式反映的,以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保障局****中心)
联系电话:****451
地址: **县阿托卡民生楼四楼
电子邮箱:****@126.com
反映人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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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