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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绞车加固底座 | 项目编号**** | |
| 2026-06-25 17:28:53 | 公告截止日期2026-06-28 19:00:00 | |
| **** |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首付款为合同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后支付尾款,合同金额的50% | |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 成交后30天内 | 到货时间要求签约后30天内 | |
| ¥ 186,000.00 | ||
| ****指定地点 | ||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 绞车加固底座 | 1 | 台 | 无 |
| ¥ 186,000.00 |
| 满足某渔船加装某设备要求(某渔船后甲板尺寸7m*6m,木地板,船尾尾墙高度1.8m),要求: (1)底座整体居中布置,与尾墙预留不小于0.5m操作空间,全程不得干涉渔船原有作业、航行相关结构; (2)底座额定承载配套作业设备,设备自重8t,整体结构需同时满足设备常态化作业工况与4级海况极限生存工况;底座总成自重不得超过6.0t,严控载重增量,不得影响渔船航行稳性、操纵性能及原有结构强度; (3)所有安装、拆除作业禁止对木质甲板、船尾尾墙进行破坏性改造(尾墙包覆有0.5mm不锈钢板),可以在侧墙作业。 (4)海况适配:满足4级海况作业及生存要求,对应有效波高1.0m~2.0m,船体横向摇摆角度≤15°,纵向摇摆角度≤8°; (5)试验后设备拆除作业,依次拆卸设备固定螺栓,利用起重设备平稳吊离作业设备。清理甲板安装残留杂物,检查木质甲板、尾墙完好度,完成作业区域复原 (6)包含运输及现场安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