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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5
| 项目名称 | 炭素导热油炉低氮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宁张公路70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36.2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胡俊杰 |
| 联系人 | 刘玲玫 | 联系电话 | 138****5375/0971***8753 |
| 项目投资(万元) | 58.35 | 环保投资(万元) | 58.3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拆除炭素分厂两台天然气加热导热油炉原有燃烧器,对拆除的燃烧器按照需方要求存放至指定地点。 2、采购安装两台低氮燃烧器、两套附属回燃烟道、两套混合箱及附件和配套阀组,优化燃烧方式并完成改造调试,满足生产使用。 3、两台低氮燃烧器控制系统与原有控制柜对接,具备原有控制系统启停、连锁、报警、保护等控制功能。 4、两个排气筒加装烟气监测孔及监测平台,符合现行环保法规、安全操作和监测规范要求。 该项目改造投运后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采用烟气再循环技术,使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指标低于30mg/m3,林格曼黑度≤1,二氧化硫浓度低于50mg/m3,颗粒物浓度低于20mg/m3,满足环保排放标准, 使公司环保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产生的氮氧化物、颗粒物采取低氮燃烧器措施后通过烟囱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 胡俊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胡俊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