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区扁担沟镇****园区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源****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 说明 | **区扁担沟镇****园区建设项目位于**市**区扁担沟镇,****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3′22″,北纬37°33′52″。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肉牛670头,主要建设内容为:**牛棚3座,管理用房1座,草料棚1座,青贮池1座,堆粪场1座,蓄水池1座,以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等。本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项目实际占地1.40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建设期土石方挖方总量0.67万m3,填方0.67万m3,挖填平衡。工程建设期总投资779.9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16.40万元,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2026年5月3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工程通过现场核查、收集并查阅设计、施工有关资料,完成了初步验收工作。 工程实际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有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21hm2,覆土整治0.21hm2,灌溉设施0.21hm2,透水砖铺装329m2;植物措施:造林0.21hm2;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2100m2,洒水抑尘707m3。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20.59万元。 各项措施实施后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50%、土壤流失控制比1.05、渣土防护率93.50%、表土保护率91.30%,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5%,均达到了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水土保持设施初步验收结论:建设单位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运行期间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条件,可以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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