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铁十五局/****公司/**片区长山大道项目 |
| 发布时间:2026-06-25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7-14 08:00:00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按招标文件要求,以补遗书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已编制完成,现以补遗文件形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二、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调整:标书代写 原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8日08:00;标书代写 更正后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08:00。标书代写 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3日08:00;标书代写 更正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4日08:00。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概况”(5页)中: 原文:“桥梁下部结构(暨南大道非现浇):混凝土25616.2 m3,钢筋3821.06 t,破桩头270 根。” 工程量更正为:“桥梁下部结构(暨南大道非现浇):混凝土 25616.2m3,钢筋3821.06t,破桩头270根。长山大道2标桥梁拆除42米。”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招标范围”(5页)中: 原文: “招标范围:长江**段**水陆联运体系提升工程先行实施项目钢筋加工及桥梁下部结构(暨南大道非现浇)。” 更正为: “招标范围:长江**段**水陆联运体系提升工程先行实施项目钢筋加工及桥梁下部结构(暨南大道非现浇)工程。” 3、对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予以调整,与“二、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调整:”一致。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1页)中: 原文: 更正为: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7.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9页)中: 原文:“2.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为:****972.43元,报价高于招标人限价5%的为废标。” 更正为:“2.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为:****620.52元,报价高于招标人限价的为废标。”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余条款、评标办法、开标地点、合同要求等均保持不变。标书代写 本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内容存在冲突的,一律以本补遗公告为准,由此带来不便,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 长山大道南延线项目 2026-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