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及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采购管理,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我院实际药品使用情况,我院于2026年6月17日组织开展了2026-2028年度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医院政工科全程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小组对报名企业的企业资质、供货能力、配送服务能力、药品质量与企业管理规范及企业信誉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遴选结果
本次遴选共收到18家企业报名,经资格审查,17家企业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最终确定以下11家企业为中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备注 |
| 1 | ****公司 | 中选 |
| 2 | ****公司 | 中选 |
| 3 | ****公司 | 中选 |
| 4 | ****集团****公司 | 中选 |
| 5 | 上药康德乐****公司 | 中选 |
| 6 | ******公司 | 中选 |
| 7 | ******公司 | 中选 |
| 8 | ****公司 | 中选 |
| 9 | ****公司 | 中选 |
| 10 | ****公司 | 中选 |
| 11 | ****公司 | 中选 |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XX月XX日(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政工科或药剂科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异议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政工科):0851-****1576
咨询电话(药剂科):0851-****1700
五、其他说明
1.中选企业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2.配送企业须承诺对所有供应药品质量负责,如有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相应责任。
3.我院对本次遴选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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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