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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区大平二期(明梅)1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文及其公众参与说明书。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区大平二期(明梅)100MW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沙田镇、鹅塘镇、**区贺街镇;
项目概况:项目总58550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100MW,建设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机及其配套机组箱变,配套建设一座110kV的升压站,风电机组所发电力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至110kV升压站35kV侧,经主变升压至110KV,升压站暂定以1回110kV线路出线接入丹村站(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本项目由风力发电机组工程、集电线路、升压站、道路工程、弃渣场、表土堆放场等组成。项目建设内容分布在**市**区、**区,**区建设内容主要为风力发电机组工程、集电线路、升压站、道路工程、弃渣场、表土堆放场等,**区建****工程部分片段区域。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38****8471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三、环评报告书报批稿及公众参与说明附件
本次公开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链接: https://pan.**.com/s/1bilLGOfpA7evow5RQjl3yQ 提取码: 7u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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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
作者(183****1146,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6-25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