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0000吨有机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0394-****830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10000吨有机肥建设项目 | ****农场漯西公路**(郭庄村)6号 | **** |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20万元,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1200m2,年产10000吨有机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加温搅拌罐NH3、SO2、VOCs经生物过滤除臭+碱液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氨气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SO2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上料、粉碎、筛分、造粒颗粒物经集气罩/负压密闭收集+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碱液喷淋废水收集后,用于现有工程发酵补水,不外排;生物除臭装置废水收集后,用于现有工程发酵补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袋式除尘器除灰尘收集至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废吨包袋收集至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由厂家回收;微生物菌剂废包装袋收集至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废过滤棉收集至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定期外售;废导热油、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