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生物质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传真):0394-****830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生物质锅炉扩建项目 | **** |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项目依托现有车间,不新增用地,企业淘汰拆除了原有工程中的2t/h生物质锅炉,替换为1台6t/h的燃生物质专用锅炉。 | 一、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和软水制备浓水,均属于清净下水,部分用于脱硫系统 循环水池补充水,其余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周边绿化,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生物质锅炉烟气拟采取 1 套“多管除尘+袋式除尘+SCR 脱硝+ 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由1 根 3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固废:一般固废: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灰暂存于厂区灰渣库,定期外售处理,脱硫石膏后定期外售给**回收单位,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噪声: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