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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托育机构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卫人口发〔2025〕6号)及我省(云卫人口家庭发〔2025〕4号)相关规定,经机构自愿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综合评审,拟认**双版纳童****公司****公司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
| 机 构 名 称 | 机 构 性 质 | 地 址 | 普 惠 托位数 | 服务 类型 |
| 西双版纳童****公司****公司 | 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 **市俊都**俊兰苑1栋2楼 | 40 | 全日托 |
二、普惠托育服务说明
普惠托****政府认定,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机构,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管理。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反映,联系电话:0691-****034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须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证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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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