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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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25 项目公告

**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已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501-440115-04-05-2463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管理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 ****

2.2建设地点:**市**区**枢纽版块东部片区。

2.3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市**区**枢纽板块东部片区,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产业园用地(M9),项目占地面积约4.2万平方米,容积率控制为4.0,总建筑面积约20.33万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约为16.87万平方米。本项目包含产业厂房、商业配套、跨路**(如有)、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等。**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科创谷四期项目)拟分两个标段。本标段(标段二)包含用地面积约2.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81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为8.97万平方米。(以上数据均为暂估,具体内容和范围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同意放弃据此向甲方索赔或追究违约责任,且中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取消该全部工程、或因甲方与第三方已签订的**项目被终止、或因前期土地未落实、或资金筹措风险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取消,则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已充分知悉此风险,并且同意放弃向甲方索赔或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

**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按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进行的相关检测、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混凝土实体检测、钢结构检测、民房监测、智能化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消防检测等,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不含甲方另行委托的检测、监测项目),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与监测工作,同时也包括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最终范围以甲方确认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与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与监测数据信息的工作,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

⑤负责检测、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管理要求。

(2)检测与监测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57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内容,乙方制定检测、监测方案(含细化工程量清单),并报监理和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检测、监测前,需将具体检测、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甲方审批同意擅自检测、监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监测费甲方不予认可,由乙方自负。乙方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检测、监测清单进场检测、监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监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甲方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甲方有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检测与监测方法和数量。

(3)本工程所涉及的部分检测、监测工作,如因项目进度需要等原因,乙方在报甲方及监理审批同意与备案后可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它检验、监测机构进行检验。但分包项目的检测与监测质量和检测与监测工期由乙方负责,乙方就该检测的质量及工期等向甲方承担责任。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乙方与另一方签订。该部分检测与监测内容纳入乙方合同一并进行结算。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与监测方案为准)。

2.4.3服务周期:从乙方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717.24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结算价高于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结算,最终结算以结算审定部门审定金额为准。如遇以上文件都不能涵盖的新增项目,则单价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以上费用已包含了税费和为完成所有要求而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2.4.5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检测与监测服务的工作量根据国家检测监测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经招标人批准后的检测、监测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监理人、中标人三方进行签证确认,中标人自行增加的额外工作量和超出检测、监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将不予结算,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意见为准。最终结算总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强制的检测与监测、监督抽检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方)须具有以下(1)、(2)、(3)之一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明确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相应检测或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3.3.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3.6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的检测、监测工作量必须大于50%,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4.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4.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来完成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

(1)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 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平台使用费为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4.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6日09时30分(**时间)。(为确保电子投标文件顺利上传,请预留足够时间。)标书代写

5.2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完成上传。标书代写

2)本次采购活动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020-****4219)。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若供应商来现场参与唱价须自带电脑,在唱价开始后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后->首页->我的项目->操作->显示各供应商的报价。

开标室地址:**省**市**区星河COCOPark写字楼B栋1303。(**市**区番中公路黄阁段37号之一)标书代写

(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2)未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标书代写

6.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09时30分至2026年7月1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标书代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注:本项目解密为系统自动解密。

6.2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09时30分。地点:****指定开标室(详细地址:**省**市**区星河COCOPark写字楼B栋1303(**市**区番中公路黄阁段37号之一))。标书代写

7.资格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本次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含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次招标失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公司

异议受理人:方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0108

地址:**市**区**街环市大道南27、29号之29-号B****中心自编1014室

10.联系方式

业主:******公司

地 址:**市**区珠江街**路15号之一(N2栋)首层自编218房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1909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横沥镇**岛湾晟路1号开建经贸大厦12-13层

联 系 人:方工、周工 联系电话:020-****01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

联 系 人:梁锐、杨腾炜、余璇、罗志耿、戚琳、巫克纯、宋晋刚

联系电话:188****4611、133****6829


**枢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标段二)(科创谷四期)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招标公告】.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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