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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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26年**区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程(子项一:**省**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能满足招标公告第十一点第7项“(1)同一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各成员须同时满足第十一点第2、4项的要求”,因此资格审查不通过 |
| 2 | **市林华****公司 | 通过 | / |
| 3 | ******公司 | 不通过 | 该公司提供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不是取自**公共**交易平台园林绿化企业业绩库,未能满足公告要求,因此资格审查不通过 |
| 4 | **市新茵****公司 | 通过 | / |
| 5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主)****集团有限公司,(成)**市****公司 | 不通过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能满足招标公告第十一点第7项“(1)同一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各成员须同时满足第十一点第2、4项的要求”,因此资格审查不通过 |
| 7 | (主****公司,(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6月26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30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7921
联系地址:**市**区江埔街**北路20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20-****7878
联系地址:**市**区江埔街**北路20号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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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资审报告(复评)(不含专家姓名)(标段一).pdf下载预览
资审报告(不含专家姓名)(标段一).pdf下载预览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标段一).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