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务编号: | **** | ||
| 招标名称: | ****工程处东坪项目部监控监测、五金杂品、电器及配件询价 | 公示日期: | 2026-06-22 ~ 2026-06-25 |
| 项目名称: | 东坪项目部 | 招标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6-26 05:17:55 |
| 公示内容: | 二十九处东坪项目部监控监测、五金杂品、电器及配件 询比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兹有“ ****东坪项目部 ”对“ 监控监测、五金杂品、电器及配件 ”询比采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询比程序已结束,现就本次询比结果公示如下: 1.询比项目名称:二十九处东坪项目部监控监测、五金杂品、电器及配件 2.询比编号:**** 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4.成交候选人名单: 标包1:监控监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含税总价:44945.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51460.2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准格****公司 含税总价:52283.97元 标包2:五金杂品 第一成交候选人:**** 含税总价:53194.9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准格****公司 含税总价:61468.44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62076.88元 标包3:电器 第一成交候选人:**惠众****公司 含税总价:216121.71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220766.36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准格****公司 含税总价:230391.44元 标包4:输送机保护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146798.3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准格****公司 含税总价:147193.8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154471.00元 标包5:风动工具及配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59939.05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62771.5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惠众****公司 含税总价:64085.48元 标包6:高压变频柜配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 含税总价:24844.86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25425.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25877.00元 标包7:掘进机配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铸安供****公司 含税总价:132662.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准格****公司 含税总价:135713.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137182.00元 标包8:空压机配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 含税总价:23350.32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24794.46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24973.00元 标包9:喷浆机配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准格****公司 含税总价:1017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含税总价:10509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惠众****公司 含税总价:106220.00元 二、异议提出的渠道与方式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中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坪项目部)提出异议,(****东坪项目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可以向(****)纪委反映。 异议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181****6651 邮箱: 纪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37****0177 邮箱: 三、异议提出的要求与情形 (一)异议提出的要求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询价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采购项目参与报价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三)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在一定时****煤矿建集团招采平台采购活动,涉嫌违****机关依法处理。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自2026年 6月22日 至2026年6月25日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网址:http://www.****.cn/)、****集团招采平台(https://zmjc.****.com/)、中好建造****公司建采云平台(https://jc.****.com/#/)上发布。 特此公示 (****东坪项目部) 2026年 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