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厂区道路及全厂给排水管网)工程(EPC)追加合同价款
项目名称:
****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厂区道路及全厂给排水管网)工程(EPC)追加合同价款
项目类别:
工程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
项目概况:
2025年2月6日,与****签订上述EPC合同。工作范围为6300总图运输(总平面布置设计、竖向布置设计、绿化PC等内容除外),6402全厂供电和道路照明及全厂防雷接地系统主项中的道路照明(含接地)工程内容,7207全厂给排水管网(含阴极保护)等,合同金额为34967.2万元(不含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原合同范围内工程变更,具体包括:1.全厂给排水管网调整、装置接点(FDPE/POE)优化、阀门井/消水栓迁移;2.厂区道路换填、绿化换填、启航大道围栏调整、****园区道路衔接铺砌;3.全厂目视化工程深化实施、高杆灯增设、余热回收站甩头等。所需金额为37071.41万元(不含税),增加2104.21万元(不含税),含税增加2298.72万元。
项目类别分类:
| 1 | S01 | 工程建设 | S0107 | 工程总承包 | S****000 | 工程总承包 |
采购范围:
原合同承包范围内有关施工图设计、设备设施采购、土**装等全部增加的工作量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七)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物资或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1.变更内容完全归属原合同范围,非独立新增工程 本次所有变更均为原EPC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工作内容延伸,仅为工程量增加、施工范围微调、设计深化,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中“独立发包的施工/服务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独立发包规模标准。 2.项目实施主体具有唯一性与连续性,无法拆分招标 原中标人作为EPC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统筹管理,已完成总图布局、管网路由、装置接口等核心工作,对项目技术参数、界面衔接、质量标准具有唯一掌控性; 变更工程与原有道路、管网、绿化、装置施工高度交叉、界面复杂、管线接驳精度要求极高,若拆分另行招标,将导致: 1)技术断层:设计分工冲突、管线标高/尺寸不匹配、道路结构标准不统一; 2)工期延误:交叉施工协调成本激增,整体工期预计延误; 3)质量风险:新旧施工工序脱节,隐蔽工程质量无法追溯,影响全厂系统完整性; 4)造价失控:界面责任划分不清,变更签证与索赔增加。 因此,无其他单位具备无缝衔接原EPC项目、熟悉全厂总图/管网/装置接口、满足工期与质量要求的能力,必须由原中标人继续实施。 3.仅调整合同价款,不改变原EPC承包模式 本次仅追加合同价款以覆盖发包人变更增量费用,承包范围、计价规则、技术标准、履约责任、合同主体均沿用原中标合同条款,未改变原EPC总承包**关系,不属于“重新发包”场景。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6-26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6-30
项目负责人:
张烈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159****7495
项目负责人邮箱:
zhanglie666@petrochina.****.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姜珊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198****3718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jiangshan-ly@petrochina.****.cn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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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签字版)关于蓝海新材料高端聚烯烃项目EPC合同变更增补价款可不招标的说明.pdf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