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洋山镇大岙渔港清淤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投资总额:54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建设地点:嵊**大洋山黄泥岙避风港及大岙渔用码头前沿水域
建设规模:根据施工图批复(舟海经办函〔2026〕10 号),疏浚总面积约10.79万㎡,设计疏浚工程量约22.63万m3。其中,黄泥岙区域疏浚面积约5.12万㎡,设计疏浚工程量10.45万m3;大岙区域疏浚面积约5.67万㎡,设计疏浚工程量12.18万m3。
岸线利用:不新增泊位,不新增**岸线使用。
施工工期:4个月(其中疏浚3个月、验收1个月)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通过收集资料及现场踏勘,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表1-1 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场界500m范围内)
| 序号 |
环境 要素 |
保护目标名称 |
经纬度 |
相对方位 |
与场界最近距离约(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划 |
|
| 经度(°) |
纬度(°) |
||||||||
| 1 |
大气环境 |
**社区 |
122.0814 |
30.5910 |
西-西北 |
70 |
居民 |
约4300人 |
二类区 |
| 2 |
**社区 |
122.0832 |
30.5922 |
北 |
50 |
居民 |
约20人 |
||
| 3 |
圣港社区 |
122.0787 |
30.5937 |
西北 |
490 |
居民 |
约500人 |
||
| 4 |
**社区 |
122.0788 |
30.5829 |
西南 |
195 |
居民 |
约50人 |
||
表1-2 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场界外200m范围内)
| 名称 |
空间相对位置 |
距离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 |
方位 |
执行标准 |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建筑结构、朝向、楼层等) |
|||
| X |
Y |
Z |
||||||
| 声 环 境 |
**社区 |
-13 |
170 |
23.34 |
70 |
西北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中的1类 |
钢筋混凝土结构,3层楼,坐东北朝西南 |
| **社区 |
129 |
240 |
29.97 |
50 |
北 |
钢筋混凝土结构,2间3层楼,坐北西南 |
||
| **社区 |
510 |
300 |
48.25 |
93 |
北 |
钢筋混凝土结构,4间3层楼,坐北朝南 |
||
| **社区 |
-1000 |
-700 |
26.1 |
195 |
西南 |
钢筋混凝土结构,2间3层楼,坐东北朝西南 |
||
注:相对位置以黄泥岙疏浚区西南角地面为(0,0,0.879)点,地面0.879m高度处,东向为X轴正方向,北向为Y 轴正方向。
表1-3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生态敏感类型 |
环境保护目标 |
位置关系 |
影响因素 |
| 三场一通道 |
白姑鱼、鮸鱼产卵场 |
评价范围内涉及 |
水质、生态、环境风险 |
| 凤鲚、鮸鱼索饵场 |
评价范围内涉及 |
||
| 风景名胜区 |
**列岛风景名胜区 |
位于外围保护地带内 |
生态、景观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营运期无污染物产生,对周围无影响,环境影响集中在疏浚过程,具体为: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船舶及施工设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HC、CO。本工程拟采用1艘挖泥船和2艘运泥船、4台挖机进行施工,施工作业区位于辽阔海域,风力作用明显,废气扩散条件较好,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疏浚物含硫率较低,异味较少,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和悬浮泥沙。施工船舶应对船上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并与机舱油污水区别对待,在船舶到港时定期接收上岸委托处理,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海。黄泥岙疏浚区不设置施工用房,施工人员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附近海域水质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自带的收集装置收集暂存,在船舶****公司定期接收上岸处理;经预测,悬浮泥沙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故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噪声
本工程夜间不施工,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施工场界昼间最低噪声限值为70dB,在距离施工设备约40m 处能达标。项目与最近居民点距离为50m,因此施工期间,本报告要求项目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中的推荐设备,且施工期仅3个月,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来自施工船舶和黄泥岙挖机等施工人员,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弃于海中,应集中收集,在船舶靠港时定期送至岸上,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理。黄泥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
本次环评疏浚方量22.63万m3,黄泥岙疏浚物回填至《嵊**大洋山围海造陆项目》区域,大岙疏浚物全部船运至上川山疏浚物海洋倾倒区,可最大程度减轻对周围海域的影响。
6.土壤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1,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属于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7.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污染源,主要环境风险为项目船舶溢油事故。建设单位应通过实施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防范风险事故发生。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风险水平属于可以接受的范畴。
8.水文动力环境和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疏浚工程对落潮流速的影响范围主要局限于疏浚区及近区水域,对外围海域水动力条件影响有限,未造成大范围流速场显著改变。
9.生态环境
疏浚施工对浮游动植物影响较小。本工程疏浚造成底栖生物、鱼卵、成鱼损失,经生态补偿后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1-4 施工期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汇总| 类别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计影响分析 |
| 水环境污染防治 |
①本工程施工船舶主要是抓斗式挖泥船,施工过程中禁止施工船舶直接向海域水体排放船舶含油污水,依据《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要求,施工船舶应在作业期间对相关排污管系实施铅封,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上岸处理。严格管理,对跑、冒、漏严重的船只严禁参加施工作业;并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与养护,杜绝石油类物质泄漏,减少海水受污染的可能性;船舶含油污水收集上岸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船长和接收单位负责人应做好接收污染物记录,以备核查; ②船舶生活污水采用船上配备的储污水箱进行收集和贮存,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理,禁止在施工水域排放。 ③施工悬浮物:疏浚船本身必须配备先进的定位系统、航行记录器和溢流门自控装置;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意保护环境敏感目标,采用悬沙产生量较小的疏浚设备;加强职工技能和环保培训,确保挖泥船的正确操作;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维修检查工作,保持挖泥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密闭性;强化落实施工期环境监测。 |
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大气污染防治 |
①本项目的施工船舶废气、设备废气排放量不大且影响范围有限,污染时间较短,施工中断或停止污染物随之消失。 ②对本项目使用的施工船舶进行管理,检查合格的船舶才可进场作业,尽量减少船舶产生的燃油废气。 ③施工船舶废气属于自然排放,加强施工船舶的日常维护管理,使用的施工船舶采用硫含量小于等于0.5%m/m的船用燃油; |
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
| 声环境污染防治 |
1、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关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尽量分散噪声源,施工设备尽量布局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的位置,减少对周围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2、工程施工前应提前公示施工计划和合理的施工作业时间,告知周边居民。禁止在22:00~次日6:00、12:00~14:00施工,其他时间尽量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中的设备,同时设置临时隔声屏障。 3、施工船舶采用低噪声船舶,应有效控制主辅机噪声,船舶可在发动机排气管安装弹簧吊架加以固定,机舱上布置主辅机消声器,合理设置消声器和机舱室结构,限制突发性高噪声,避免不必要的船舶汽笛鸣放。 4、加强车辆管理,通过施工管理区、村庄时减速行驶,禁鸣喇叭。 5、在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计划中,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种类、数量应写在承包合同之中,以便监督。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公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
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
| 固废污染防治 |
①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定期接收至岸上,交由环卫部门接收处理,禁止将生活垃圾扔入海域;②本项目总疏浚量为22.63万方,疏浚土经检测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本次疏浚弃土采用两种方式:①黄泥岙疏浚方量10.45万m3,直接回填于南侧围垦区;大岙渔港疏浚12.18万m3,拟采用水下抛卸方式,由泥驳运送至倾倒区进行倾倒处置, |
生活垃圾及疏浚物得到妥善处置 |
| 生态污染防治 |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议采取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补偿,具体补偿方案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要求项目海上施工实施避开4-8月主要经济鱼类的产卵高峰期,进一步降低对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
施工对周围海洋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洋山镇大岙渔港清淤工程位于**市嵊**洋山镇大洋山黄泥岙和大岙渔港,项目建设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2、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嵊**洋山镇圣大路133号
联系电话:178****6603(许主任)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市华兴路203-205号二层
联系电话:0571-****7477(谈工)
邮箱:****@qq.com
(3)环保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12369
公示发布单位:****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