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商铺联营分账系统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商铺联营分账系统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100元(含税)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参考**投发[2026]93号第六章第四十八条:“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失败的,采购人应重新进行采购。重新采购仍失败的,采用邀请方式的项目可调整邀请对象后再次采购或转为公开方式进行采购;采用公开方式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成功递交响应文件、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仅有2个的,可变更为谈判采购;少于2个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不得调整原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体说明:
****受****的委托,为其****商铺联营分账系统采购进行询比采购。****集团采购平台先后两次发布询比采购公告,均因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予以废标。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轮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3日13:30,期间仅有1家单位下载采购文件并且上传响应文件(****);
2.第二轮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6月4日,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14:30,期间仅有1家单位下载采购文件并且上传响应文件(****)。
本项目于2026年6月15日13:00在****会议室,进行了针对本项目的专家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资格条件要求合理,商务条款及技术参数设置没有排他性、歧视性和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采购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参考**投发[2026]93号第六章第四十八条:“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项目采购失败的,采购人应重新进行采购。重新采购仍失败的,采用邀请方式的项目可调整邀请对象后再次采购或转为公开方式进行采购;采用公开方式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成功递交响应文件、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仅有2个的,可变更为谈判采购;少于2个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不得调整原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申请将本项目采购方式调整为直接采购,且原供应商资格条件保持不变。
本项目经两轮采购仅****符合要求,建议直接向该单位采购。直接采购程序严格按照**投发[2026]93号文件第四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长江路280****中心裕景5号楼ST2大厦23层一单元01、07B-12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日
四、论证专家
潘娟 ******公司
卫继敏 大****服务中心
李雅杰 ****中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园2-10号4层
联系人:姜女士 ; 电话:158****6888
2.采购代理人:****
地址:**市**区保健街14号
联系人:马晓楠 电话:131****4058
电子邮箱:****@qq.com。
3.监督人:****
联系人:邓女士 ; 电话:150****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