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将采购相关防控物资及服务一批,现就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市直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项目。
二、项目内容:
采购水稻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物资。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三、供应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须持有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且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项目资金不超过15万元。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报价须遵循市场合理标准,严禁恶意低价参选。
五、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需提交);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附件2:响应文件纸质版;
(五)报价函;
(六)保密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能力的文件;
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8:00(**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塘区**东路73号。
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七、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召开会议,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进行评定,采取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单位。成交供应单位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供应单位资格。标书代写
八、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结果无效,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
(四)承接项目后,未经我单位许可,中标人将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的。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
地址:**市**塘区**东路73号
联系电话:0771-****885,陈思妤。
附件:
1.项目需求
2.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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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