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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5MA5U6G3921 | 建设单位法人:温见能 |
| 覃家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办事处五星大道360号 |
| ****智凤22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经度:105.765370,105.805130;105.765430,105.809780;105.768580,115.649500 纬度: 29.703710,29.553800;29.703940,29.554970;29.513180,39.8961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3 |
| 渝(辐)环准〔2024〕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4870 |
| 13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5MA5U6G392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招****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5********405873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7MA5U75EM43 | 竣工时间:2025-12-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智凤220kV变电站工程:主变容量本期2×180MVA,220kV本期出线4回,110kV本期出线4回,无功补偿容量本期2×(4×8)Mvar并联电容。 (2)**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220kV变电站预留用地内扩建2个电缆间隔,均至八柱220kV变电站,安装相应的配电装置,并完善相应的一、二次设备和通信设备。 (3)八柱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八柱220kV变电站预留用地内扩建2个架空间隔,均至**220kV变电站,安装相应的配电装置,并完善相应的一、二次设备和通信设备。 (4)开断板桥-****电站双回220千伏架空线路π****电站工程 开断220kV桥八东西线π接入220kV****电站,形成220kV八柱-智凤线路以及220kV板桥-智凤线路,其中**220kV八柱至智凤线路起于原桥八东西线58塔,止于智凤220kV变电站,**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约2×30km;**220kV板桥至智凤线路起于原桥八东西线55塔,止于智凤220kV变电站,**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约2×30.1km。 (5)**八柱-****电站双回220千伏线路工程 线路起于八柱220kV变电站,止于**220kV变电站,**线路约2×10.25km,采用架空+电缆混合方式,其中架空线路约2×10.1km,同塔双回架设,电缆线路约2×0.15km。 | 实际建设情况:(1)**智凤220kV变电站工程:主变容量本期2×180MVA,220kV本期出线4回,110kV本期出线4回,无功补偿容量本期2×(4×8)Mvar并联电容。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布置。 (2)**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220kV变电站预留用地内扩建2个电缆间隔,均至八柱220kV变电站,安装相应的配电装置,并完善相应的一、二次设备和通信设备。 (3)八柱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在八柱220kV变电站预留用地内扩建2个架空间隔,均至**220kV变电站,安装相应的配电装置,并完善相应的一、二次设备和通信设备。 (4)开断板桥-****电站双回220千伏架空线路π****电站工程 开断220kV桥八东西线π接入220kV****电站,形成220kV八柱-智凤线路(根据调度命名为220kV智八东西线)以及220kV板桥-智凤线路(根据调度命名为220kV桥智东西线),其中**220kV智八东西线起于220kV智八东西线76塔(Π接点与环评未发生变化,仅为运行塔号变化),止于智凤220kV变电站,**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约2×26.97km,**铁塔75基;**220kV桥智东西线起于桥智东西线53塔(Π接点与环评未发生变化,仅为运行塔号变化),止于智凤220kV变电站,**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约2×28.08km,**铁塔76基。 (5)**八柱-****电站双回220千伏线路工程 线路起于八柱220kV变电站,止于**220kV变电站(根据调度命名为220kV双八东西线),**线路约2×9.28km,采用架空+电缆混合方式,其中架空线路约2×9.13km,同塔双回架设,**铁塔31基,电缆线路约2×0.15km。 |
| 变电站建设规模一致,线路长度由环评阶段2×70.35km变更为2×64.33km总长度较环评阶段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主变压器和高压配电设备与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输变电设备还有很强的电流通过,在其附近形成磁感应强度。两者均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在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主变压器和高压配电设备与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输变电设备还有很强的电流通过,在其附近形成磁感应强度。两者均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1)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其他区域立塔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严格控制施工占地,项目临时占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植被破坏。2)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掏挖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等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3)塔基施工占用园地、林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4)尽可能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和人抬马驮相结合方式进行材料运输。确需**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5)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7)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土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8)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期环保培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加强对珍稀、濒危及国家和**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识别培训,如发现,原则上采取避让措施,无法避让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按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再施工;9)**石刻风景名胜区段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线路塔基定位时禁止进入**石刻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布置牵张场、施工营地、拌合站等临时占地。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在输电线路塔基选址建设中,应综合考虑塔基的规模、高度等与景区自然景观协调,最大程度减小工程建设对风景名胜景观的不利影响。禁止在**石刻风景名胜区内砍伐项目区占地以外的林木,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型架线方式,禁止对景区内植被造成破坏。避免在景区内山体就近取石取土,防止破坏山体完整性。优化塔基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石刻风景名胜区内尽量避免**施工运输道路,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人抬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铁塔靠近景点侧宜种植该地区地带性植被类型群落的优势种类,起到阻隔视线的作用。****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出现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10)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10)临近生态保护红线段要求:项目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堆料场及施工生活区。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辟临时施工道路。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2)水环境保护措施要求:1)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施工人员住所现有污排系统。加强施工废水的排放管理,防止各类设备清洗废水的无组织排放;项目施工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对工地污水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沉沙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或喷淋,不外排;对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废油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严禁工地污水无组织排放,做到文明施工。2)合理选择架线位置,跨越懒溪河等河流时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3)禁止向懒溪河、玉滩水库、跃进水库等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4)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5)智凤220kV变电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本期拟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农肥。(3)声环境护措施要求: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电站施工布局,将高噪声****电站北侧及东侧棠香街道五星村10组居民点,合理设置线路施工场地、牵张场等,应远离居民点;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营运期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电站内的高噪声设备及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应类别标准内, 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功能区要求。(4)固体废物护措施要求: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通过既有设施收集处理。****电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并集中清运。(5)环境空气护措施要求:施工期,水泥、砂石运输过程中以及在场地堆放、运输时加盖蓬布。水泥要求袋装,运到现场后,没使用时放入临时料库,禁止风吹雨淋。同时对道路及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施工期全线设置施工临时道路38km、牵张场15个、跨越场14个,均不涉及生态敏感区,且临时占地尽量避开了农田和林地,优选荒地,充分利用了林间小道进行材料运输,施工前对施工范围进行了划定并加设标识,对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进行了规定,避免了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2)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掏挖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采用了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在塔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压实,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3)塔基施工占用园地、林地时,施工**行了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4)施工运输道路尽量利用机耕路、林区小区、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尽量利用已建硬化地面,对于**部分均严格控制了道路长度,宽度均小于3.5m。 5)对于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他及周边进行了排水沟开挖6)施工场地对油料区域铺设了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7)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采用本地常见种进行草籽播撒;8)在施工前建设单位进行了施工期环保培训,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9)**石刻风景名胜区段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线路塔不涉及**石刻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施工期未在风景名胜区内布置牵张场、施工营地、拌合站等临时占地。塔基定位周边未发现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了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风景名胜区内尽量减少了塔基的数量,最大程度减小工程建设对风景名胜景观的不利影响。施工期未砍伐**石刻风景名胜区内项目区占地以外的林木,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架线。施工期未在景区内取石;优化塔基施工工艺,风景名胜区内塔基尽量进行紧凑布置,减少临时占地,铁塔周边临时占地尽量选用植被稀疏的草地,采用高低腿设计减少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石刻风景名胜区内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人抬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景区内离项目最近的为**山石刻景点,离项目区直线距离约640米,周边主要为松木、柏木等常见树种分布较为密集。****施工队伍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的环保责任人,并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环保法规;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程序,严格要求施工人员,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施工期未出现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线路进入**石刻市级风景名****林业局行政许可;10)临近生态保护红线段要求落实情况:项目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施工期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内无牵张场、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等临时用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期施工人员施工人员未随意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未发生施工人员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的行为。本项目220kV智八东西线37#塔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78m,220kV双八东西线23#塔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40m,根据调查两处铁塔施工时严格划定了施工范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未随意进入临近生态保护红线,施工结束后已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未对生态保护红线造成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施工期,施工项目部租用农户民房,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处置,施工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变电站施工场地及部分商品混凝土无法到达路段设置沉淀池对混凝土拌合废水进行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除尘。2)线路跨越懒溪河等河流时采取一档跨越,未在水中立塔;3)施工期未进入线路沿线饮用水源保护区,未在饮用水源保护内设置牵张场等临时设施,****水库、跃进水库路段加强施工管理,未在水体中冲洗贮油类车辆,未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4)本项目220kV智八东西线37#塔距离饮用水源保护区最近78m,220kV双八东西线23#塔距离饮用水源保护区最近40m,根据调查两处铁塔施工时严格划定了施工范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未随意进入临近饮用水源保护区,两处铁塔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结束后已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未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5)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未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均未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场地均尽可能远离河流。5)变电站采取雨污分流,为无****电站,仅值守人员1人。变电站设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外农田堆肥,,排水管网设计时预留了后期接入市政管网条件,待周边市政管网修建后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接入市政管网。 (3)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施工机械进行了定时保养,施工车辆进出采取了限制鸣笛措施,未进行施工爆破作业,未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时合理布置了施工场地,施工单位设置有施工围挡,同时高噪声施工设备远离棠香街道五星村10组居民点,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电站采用油浸式低噪声变压器,主变设备布置在室外,主变压器之间设置有防火墙,可起到一定的噪声阻隔作用,配电装置布置在室内。根据本工程声环境代表性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表明:****电站四周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45dB(A)、夜间最大值为4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敏感点监测结果可知,敏感点处位于2类声功能区内敏感点昼间噪声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1B(A)、夜间最大值为4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要求;位于4a类声功能区内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60B(A)、夜间最大值为5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功能区要求。(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场地未随意丢弃垃圾,施工期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项****开发区负责,平场后交给建设单位,****电站后续无弃方转运。本工程拆除原220kV桥八东西线55#-58#段线路约2×0.81km,拆除杆塔2基(56#、57#),拆除的杆塔、废导线、****公司物资部门处理,拆除铁塔位于林地内,保留上部基础。****电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并集中清运。 (5)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施工运输车辆装载按规范进行操作,对粉质材料和渣土采用遮盖运输,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施工场地设置洒水装置,定期定时对场地进行洒水,并在施工场地进行围挡,施工车辆进出场地进行清洗,对临时开挖土石方采用防尘网进行遮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清运,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了混凝土拌合产生的扬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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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 |
| 1 | 设置事故油池1座,容积80m3 | 设置事故油池1座,容积90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对塔基下方及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对塔基下方及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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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