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三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上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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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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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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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6-29至2026-07-03,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585
通讯地址:**省****服务中心1楼
邮编:3364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鞋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省/**市/**县/****园区五里岭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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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本项目属**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园区五里岭产业园。****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9′11.100″,北纬28°15′30.472″,东面为**县金****公司和******公司,南面为上****公司,西面、北面均为空地。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共设有五条刷胶流水线,两条照射流水线;储运工程为原料和成品存放区;辅助工程为办公区、生活区和停车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纳米材料、钛白粉、滑石粉、硬脂酸、碳酸锌、黄油、白矿油、二甘酸和水性脱模剂为原料,通过破碎、混料、密炼、开炼、裁切、硫化、修边整理和打包入库等工艺进行生产,建成后达年产1000万双橡胶鞋材的生产能力;以EVA塑胶粒、发泡剂、硬脂酸、碳酸锌、黄油、白矿油、二甘酸和水性脱模剂为原料,通过破碎、挤出、冷却、裁切、发泡成型、硫化、修边整理和打包入库等工艺进行生产,建成后达年产1000万双EVA鞋材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0.52%。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定排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后进入厂****设备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为控制循环水水质,少量定期外排污水管网。上述废水须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园区****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尾水应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混料粉尘、橡胶鞋材密炼、开炼、硫化废气、EVA鞋材挤出、发泡、硫化废气、脱模废气和天然气燃烧烟气。破碎粉尘和混料粉尘经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橡胶鞋材密炼、开炼、硫化废气、EVA鞋材挤出、发泡、硫化废气和脱模废气等有机废气采用负压密闭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干式过滤+滤芯除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由管道直连收集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及《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6-2025)中较严值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烟气颗粒物、SO2、NOX执行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和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2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企业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全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CODcr≤0.218/a、TP≤0.002t/a、NOX≤3.809t/a、VOCs≤0.187t/a。
项目进行拟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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