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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会议中心报告厅屋面钢结构修缮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3-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二环北路226-1号
被投诉人 1 :中国共****区委员会党校
地址:**市荔滨大道18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路58号**建设大厦三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变更未完成法定程序,变更无效,其不符合投标资格。
投诉事项2: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变更未依法向住建部门备案,不构成合法有效变更,同时违反强制性规定不具备投标资格。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1、2。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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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