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盛昌铸造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金属铸造产品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邵阳-邵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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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一万吨金属铸造产品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一万吨金属铸造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一万吨金属铸造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800万元在**省**市**市火厂坪镇龙环村(东经111°53′54.741″,北纬27°10′35.262″)建设****年产一万吨金属铸造产品建设项目,生产金属铸件10000吨/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3391黑色金属铸造。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580.7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共设置一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一条水玻璃砂铸造生产线、一条覆膜砂铸造生产线;同时配套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中频感应电炉、焙烧炉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淬火水经谁崔驰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熔炼炉、打磨等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抛丸产生的废气通过设备密闭管道收集,落砂、旧砂再生采用二次密闭负压收集废气,共同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型、制芯、浇注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熔炼炉、打磨、抛丸、落砂、旧砂再生、造型、制芯、浇注产生的颗粒物须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限值;造型、制芯、浇注产生的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须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标准限值,造型、制芯、浇注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酚类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速率严格50%执行),造型、制芯、浇注产生的氨、苯乙烯、臭气浓度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NMHC、甲苯、二甲苯、酚类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苯乙烯、氨、臭气浓度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须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须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标准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风机安装消声器,冷却塔采用百叶消音,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对员工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泡沫边角料、****回收站,废涂料及废涂料桶由厂家回收,熔炼炉渣、废覆膜砂、风选杂质、袋式除尘器粉尘、地面****公司综合利用,浇冒口边角料、废钢丸、废金属屑、不合格品返回熔炼炉回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

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环境局**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中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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