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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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23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6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60万吨/年洗煤厂项目

**县-****社区银堂煤矿

****

**青天净地****公司

本项目位于**省****社区银堂煤矿内,地理坐标:东经107度29分38.210秒,北纬27度7分21.138秒,为**项目,项目总投资2153.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8万元,占总投资的5.1%。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的四周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沙子、水泥等易扬尘材料应遮盖;设置临时洗车池,对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的车轮清洗。环保型装修材料,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使用合格燃油。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煤矿现有设施收集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作车辆冲洗用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强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事故池施工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及回填。废包装****回收站。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涂料桶、含油抹布和****煤矿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上料和输送过程采取全封闭输送带,在下料口设置喷淋,同时沿输送带设置洒水防尘设施。破碎筛分工序、堆存和装卸作业和皮带运输在全封闭式厂棚进行,内部设置喷淋抑尘装置。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用篷布遮盖,车辆加强管理,限制车速;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煤矿现有设施收集和处理。车辆清洗废水进入洗车沉淀池(5m3)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130m3)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

洗选废水采用“浓缩机+压滤机+循环水池+应急事故池”闭路处理工艺,洗选废水进入浓缩机进行沉淀澄清,上清液进入循环水池回用,底流煤泥水经压滤机脱水后,滤液返回系统循环,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加药间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限速缓行,禁鸣喇叭,规范操作,减少人为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煤矸石暂存于矸石临时堆场,外售制砖企业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煤泥收集存于煤泥堆场外售。

磁选机分离的金属杂物、沉淀池沉渣分别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金属杂物外售废旧物资利用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掺入产品煤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的防渗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执行。

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危险废物泄漏、废水事故排放、废气事故排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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