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祯埠港流域综合治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祯埠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县境内祯埠港流域,涉及章村源、祯旺港和祯埠港 | **** | 工程治理河长约38.96km,涉及祯埠镇、祯旺乡、章村乡三个乡镇,其中祯埠港5.84km,祯旺港9.24km,章村源23.88km,**改造堤岸3.19km,改造堰坝10处,拆建堰坝1处,拆除堰坝1处,**及改造岸顶巡查道路18.18km,清淤30.06万m3,**引水灌渠85m,生态提升9处,管道柔化提升1.2km,改造管理房1处,信息化建设等。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的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洒水减少扬尘、堆料场及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单位优选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临时施工区采取彩钢瓦结构设计,临时施工区加工过程中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均采用除尘器进行除尘等;清淤恶臭通过覆土或者喷洒除臭剂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3、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用隔震垫、消音器等辅助设备降噪,并避免夜间作业。4、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公司,其余不能回收的外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浮油、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包装桶储存至一定量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工程余方土方和钻渣由****公司调配解决。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8-****080
通讯地址:**市**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