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自治区
保养物资询价采购更正公告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保养物资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1.预算及最高限价更正
原项目预算、总控制价:45.32万元;现更正为:32.9237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同步调整为32.9237万元,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过调整
后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采购物资清单更正
删除原分项报价表、保养物资预算表中全部油漆类、稀****管理部列入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清单物资,具体删除品类如下:除锈剂、汽车原子灰(配套固化剂)、轮胎光亮剂、泡沫清洗剂、自喷漆类、醇酸调和漆类、稀料、化油器清洗剂、酒精等。删除后剩余物资以本次更正后配套询价文件为准,供应商仅针对保留物资逐项报价。
3.询价保证金调整为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4.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变,已通过报名审核供应商将直接下发更正后的询价文件,无需再次报名;欢迎其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更正原因:
因以上删除物资为危险化学品类物资,并在危险化学品目录清单内,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中华人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五章经营安全,第五十五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第五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本次采购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严格遵循军队询价采购充分竞争原则,若强制要求全部报价人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大幅压缩潜在供应商范围,抬高参与门槛,无法充分体现比价、节约采购经费的采购目标,不符合询价采购制度初衷。
五、询价文件申发售时间:
2026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7月3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报价地点:****市**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6年7月3日09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询价地点:****市**区。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175****6502
移动电话:155****7571
传 真: /
地 址:****市**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先生
办公电话:153****5350
移动电话:153****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