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火炬学校周边公园绿化工程征收土地公告

审批
福建-厦门-同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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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翔高**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火炬学校周边公园绿化工程征收土地公告
日期:2026-06-18 16:42

厦同征〔2026〕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1〕15号)等有关规定,经《****政府关于**区2026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6〕34号)批准,现需征收**区洪塘镇新厝村、**街道东宅村集体土地3.2721公顷,作为同翔高**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火炬学校周边公园绿化工程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

征地面积

(公顷)

被征地单位

征地单位

同翔高**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火炬学校周边公园绿化工程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4228

洪塘镇新厝村

****政府

2.8493

**街道东宅村

征收土地范围以《****政府关于**区2026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6〕34号)所批复的用地范围为准。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关于同翔高**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火炬学校周边公园绿化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6〕7号)中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为准。

二、土地征收签约情况

本项目已按《****关于同翔高**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火炬学校周边公园绿化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6〕7号)中公布的征收范围及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三、公告期限

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10个工作日)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行为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确保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政府关于**区2026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6〕34号)

****

2026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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