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濛江街道沈家大坡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
公开转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矿产**条例》及《**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以下简称“转让方”)现通过公共**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省**县濛江街道沈家大坡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及已建矿山全部前期建设投入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概况
(一)采矿权名称:**省**县濛江街道沈家大坡玻璃用砂岩矿。
(二)采矿许可证号:C522********571****6813。
****机关及有效期:黔南布依******局核发,有效期至2037年5月。
(四)**位置及面积:位于**县濛江街道,**面积0.4258平方公里。
(五)开采矿种及方式:玻璃用砂岩,露天开采。
(六)生产规模及**储量:设计生产规模30万吨/年;累计查明**储量675.97万吨。
(七)资产现状:该矿山已取得采矿许可证、项目立项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环评批复、水保批复、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本次转让为已建矿山现状整体打包转让。
二、转让底价
转让底价:本次整体转让底价为5035.89万元。
三、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一)保证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需向产权交易机构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二)支付方式:在成交确认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受让方按照《采矿权转让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
(三)增价幅度: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转让方式:挂牌。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至2026年7月23日17:00。
2.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至2026年7月23日17:00。
3.限时竞价时间:2026年7月24日15:00至2026年7月24日17:00(地点:****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所有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均要参加,未按时到场竞价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三)交易地点:****交易中心。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途径
网上报名申请前,申请人需先****交易中心(地址:****开发区黔南大道**农机校内,联系电话:0854-****607、139****9570)办理CA锁。竞买申请人持CA锁登****交易中心交易网站(https://ggzy.****. cn/)查阅、下载获取。电子标服务
(二)申请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至2026年7月23日17:00。(工作日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电邮及信函等方式报名。
3.申请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受让方需提供有效的资金证明,证明其具备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能力,同时具备矿山后续运营、技术改造、环境治理等所需的资金实力;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无需上传);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网上报价,竞买报价应高于底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
(二)若只有1人竞买,网上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即可成交,若有2人以上(含2人)竞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若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继续网上询问期2分钟,竞价延时2分钟,以报价最高确定竞得人。
(四)无人报价的或竞得人违约的,该宗采矿权交易不成交。
六、权责划分与风险界定
(一)转让前责任:矿山建设期间、转让交割完成前产生的债权债务、工程欠款、历史遗留问题、行政处罚、规费欠缴、矿山生态修复未完成部分、安全生产隐患等全部由转让方承担,与受让方无关;转让方须确保已按《**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足额计提转让前应承担的生态修复基金,无拖欠、不足额情况。
(二)转让后责任:交割完成后,采矿权运营、已建资产维护使用、后续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复垦、合规整改、矿业规费缴纳等全部责任由受让方全面承接;受让方须严格遵守《**省矿产**条例》《**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要求计提、使用生态修复基金,接受**省自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国资等部门的监管,承担因自身违规运营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现状受让约定:受让方已充分踏勘现场、了解矿山前期建设实际情况及**省矿业权管理、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自愿按已建矿山现有建设状态、资产现状受让,不得以资产折旧、建设瑕疵、后期改造投入、**省政策调整等理由提出折价、索赔要求;矿山**储量与实际开采可能存在的差异、政策调整带来的运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转让合同》以及未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的,转让人将取消其受让资格,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次采矿权转让交易不成交。
八、监督部门名称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158****9922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车青
联系方式:152****2101
****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