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口片区)施工 |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口片区)施工 |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口片区)施工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6-06-26 09:30:00 |
| 2026-06-29 09:30:00 |
| 2026-06-26 09:31:03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口片区)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口片区)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6月25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专业分别是:A0808工程施工-水利工程、A0508监理-水利工程、C03经济管理。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有6家,分别是: (1)******公司; (2)**省****公司; (3)广****公司; (4)******公司; (5)**市****公司[惠****公司]; (6)****集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款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5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1 家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 (六)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公司因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3.2.3 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未保留两位小数以及不按范围报价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七)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前5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市****公司[惠****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集团有限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市****公司[惠****公司] |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28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周运金 | 资质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09187)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3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 业绩情况 | 1、**市小林联围加固达标工程木乃南堤大门口闸段工程施工; 2、**市**区淡水河防洪排涝项目(淡水河城防段拓宽工程、****工业园段整治工程、****排涝站扩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县永汉河防洪提升工程(一期); 4、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一茹屋水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5、**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和**省**市**县高潭宝口供水工程施工; 6、**市增江**段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7、****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东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项目-汝湖片区)(一标段); 8、****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东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项目-横沥镇排**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公司 |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16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福鑫 | 资质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00175)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3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 业绩情况 | 1、**区蕉东联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一期-大角山**公园堤防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市水生态治理工程(2022年度)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市**区雅瑶河(新塘段)加固工程; 4、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茅湾涌拓宽整治(含鸦岗**整治)施工; 5、******基地项日-基础配套工程(水利部分); 6、**市市区**台饮用水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08%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晓宇 | 资质资格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鲁137********0714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3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 业绩情况 | 1、**县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市新万福河治理工程(**段); 2、2022年度**市**县垦造水田项目勘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3、**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防沙治沙项目(外围锁边); 4、岷江左岸**市**翡翠路堤防综合整治工程; 5、沭河引调水拦蓄工程; 6、**市王河综合治理工程; 7、**市灌区改造项目(引陵灌区)施工总承包; 8、**省怀洪**灌区工程田间工程**县境内(刘集镇)施工标。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口街道金青路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郑惠敏 | 联系电话 | 0752-****700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2-****416 | ||||||||||||||||||||||||
| 联系地址 | **市**区龙丰街道上排永联路六横巷1号政府3号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6月26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06月29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