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筑牢医保基**全防线,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择优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配****诊所、医务室、门诊部、零售药店(2026年度已接受医保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除外)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购买服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工作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预算金额:28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四)最高限价:28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五)采购需求与进度:总体要求于2026年8月20日前完成对**区(含三江新区)735家定****诊所、医务室、门诊部157家、****药店578家)现场检查,其中:7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不少于400家,8月20日前完成全部现场检查,以中标时的实际定点医药机构数量为准。
(六)检查主要内容:主要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医保管理、信息管理、进销存管理、医疗服务、药械服务、就医管理与费用结算等问题开展现场核查,聚焦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过度诊疗、违规使用药品及耗材、虚假诊疗、虚构交易、医师挂证、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附件1、附件2)。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至少开展过一次医保基金监管服务,近3年有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项稽核业绩优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人员要求
(1)本项目要求服务商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配备医学、药学、医保稽核、病案质控、信息统计等专业人员,具备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挂证核查、人证核验、在岗情况甄别专业能力,****诊所、医务室、门诊部、药店各类医保违规问题核查、取证、认定流程。
(2)现场检查阶段每家医药机构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配合参与检查。
(三)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服务商现场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严格对照采购人下发标准及附件检查主要内容开展核查,****诊所、医务室、门诊部诊疗规范、收费结算、医师挂证、无证执业等问题;****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药品进销存、医保刷卡、药师挂证、无证审方等问题。
(2)综合运用现场实地核验、纸质台账查阅、医保系统数据比对、药品耗材实物盘点、从业人员现场身份核验、处方病历溯源等方式开展检查,完整、客观记录机构经营及基金使用情况,精准锁定各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四)保密要求
服务商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电子数据、文件材料,由我局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检查机构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我局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五)廉洁要求
本项目服务团队及相关人员应自觉接受我局全过程监督,杜绝与被检查医药机构勾结串通;做到公正无私,如实反映被检查医药机构问题;不得接受被检查医药机构宴请及收受财物、有价证券等。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17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提交地点:**市**区岷江新区**路25****中心1号楼1605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商应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1份,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如下。
(1)服务商主要资质扫描件,须包含营业执照以及开展过医保基金监管服务的证明、本项目组建团队的专业人员资质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
(2)响应函(附件3)1份;
(3)报价单(附件4)1份;
(4)询价响应文件必须用信封密封封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不按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采购规则
(1)有效报价单位(服务商)应不低于三家,采购****小组进行询价评审。
(2****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综合择优原则,从服务商资质实力、实施方案、专业团队、过往同类业绩、报价合理性、服务承诺多维度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3)本次评审确定的中选单位,将在公告发布渠道进行简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无异议后,在公告发布渠道发放中选通知并签订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宜
(一)服务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加强与我局现场工作人员的对接沟通,确保服务成效。
(二)服务商报价包含且不限于前期数据提取、数据筛查、现场核查、后期复核等系列工作及食宿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文档工本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我局与服务商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项目总金额的30%,现场检查及资料移交完毕后支付项目总金额的60%,剩余10%作为项目质保金,待对涉及违规医药机构处理完毕后进行支付。
(四)服务商具备及时响应能力,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中选人原因造成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的,采购人可依序与其他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七、采购联系人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831-****450
联系地址:**市**区岷江新区**路25****中心1号楼1605办公室。
附件1.****诊所、医务室、门诊部检查表
2.******药店检查表
3.****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工作项目响应函
4.****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工作项目报价单
****
2026年6月26日
附件1
****诊所、医务室、门诊部检查表
| 项目 |
检查主要内容 |
| 医保管 理 |
1.1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标识;1.2是否设置医保服务意见箱和医保政策宣传栏;1.3是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1.4是否建立医保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医保培训;1.5是否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 |
| 信息管 理 |
2.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执业科目范围是否与申报一致。 |
| 3.1是否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接口规范与医保信息平台对接;3.2医保结算系统是否专用;是否实现内外网物理隔离。 |
|
| 4.是否实现医保电子处方落地应用,做好电子处方流转、外配处方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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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是否完善进销存系统对接接口;5.2是否及时、准确上传“进销存”台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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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销存管理 |
6.1是否建立进销存台账,是否账实相符;6.2是否从正规渠道采购,是否存在套取医保资金采购药品耗材后违规外流变卖;6.3是否规范保存进销存相关凭证。6.4是否使用现金支付方式结算各项药品、医用耗材购置款项。 |
| 7.1是否规范上传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并实现相关信息可追溯;7.2是否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回流耗材”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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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耗材管理是否规范;手术耗材的台账、条码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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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服 务 |
9.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凭证》核查:是否有效,是否超诊疗范围执业等情形。9.2医师挂证核查:核对在岗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地点,现场人证比对,排查医师证书挂靠挂证、注册地址与实际执业场所不符、多点执业未备案、长期脱岗空岗等情形,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结算。9.3无资质情况核查:是否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结算。 |
| 10.1是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包括项目名称、编码、内涵,服务内容,计价单位等;10.2是否存在虚假诊疗等行为,核查门诊病历、处方、治疗单、检查报告单、收费、医保结算票据是否一致,有无虚构诊疗、伪造文书套取基金;10.3是否存在过度诊疗、不符合医疗常规、不符合指征、违反禁忌等行为;10.4是否存在重复收费、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行为;10.5是否存在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行为。 |
|
| 11.收治外伤参保人时,是否核实并详细记录参保人受伤原因、经过、时间、地点等情况。 |
|
| 就医管理与费用结算 |
12.1是否严格执行实名就医管理;12.2是否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就医;12.3是否存在车接车送,是否减免伙食费等行为;12.4是否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诱导其员工虚假就医结算。 |
| 13.是否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实时结算医疗费用,是否违规套现。 |
|
| 14.1是否严格规范医疗收费,公示药械价格与医疗服务、诊疗项目收费标准;14.2是否严格执行公示价格标准,对医保患者与非医保患者执行同一价格标准。 |
|
| 15.1对于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外伤参保人,是否指导参保人员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外伤费用报销承诺书后为参保人员办理直接结算服务。15.2对明确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外伤参保人,是否纳入了医保结算。 |
|
| 其它 |
16.其它违反医保协议违规违法行为。 |
附件2
******药店检查表
| 项目 |
检查主要内容 |
| 医保管理 |
1.1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市统****药店标识;1.2是否设置医保服务意见箱和医保政策宣传栏;1.3是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1.4是否建立医保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医保培训;1.5是否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 |
| 信息管理 |
2.零售药店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是否与申报一致。 |
| 3.1是否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接口规范与医保信息平台对接;3.2医保结算系统是否专用;是否实现内外网物理隔离。 |
|
| 4.****药店是否已完成医保电子处方流转的接口改造并投入使用。 |
|
| 5.1是否完善进销存系统对接接口;5.2是否及时、准确上传“进销存”台账记录。 |
|
| 进销存管理 |
6.1是否建立进销存台账,是否账实相符;6.2是否存在套取医保资金采购药品耗材后违规外流变卖;6.3是否规范保存进销存相关凭证,是否采购过期、假冒、劣药及耗材用于医保销售。 |
| 7.1是否规范上传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并实现相关信息可追溯;7.2是否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回流耗材”销售。 |
|
| 药械服务 |
8.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查:是否在有效期,有无超范围经营;8.2医**点资质是否有效,变更经营地址、法人未按规定备案是否仍开展医保刷卡结算;8.3药师挂证核查:现场比对在岗药师与执业证书、注册备案信息,核查药师挂证、证书挂靠、人证分离、注册地址与门店不一致、无人在岗履职,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结算;8.4无资质情况核查:是否使用无证、非备案人员从事药品调剂、处方审核等工作。处方调剂、审核记录是否由执业药师本人签字,杜绝代签、事后补签、虚假审核。 |
| 9.1是否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处方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9.2现场比对刷卡记录、参保人购药处方、票据,药品实物,排查空刷、虚假购药品耗材、医保个人账户套现、串换药品、日用品保健品纳入医保结算等行为;9.3处方留存是否完整、真实、合规,是否伪造、变造处方等行为;9.4是否重复刷卡、虚构交易套取医保基金。9.5****药店提供医保刷卡结算通道等违规行为。 |
|
| 就医管理与费用结算 |
10.1是否严格执行实名就医管理;10.2是否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就医。 |
| 11.是否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实时结算医疗费用,是否违规套现。 |
|
| 12.1是否严格规范药械价格与收费标准,是否虚高定价、乱收费;12.2是否对医保患者与非医保患者执行同一价格标准。 |
|
| 其它 |
13.其它违反医保协议违规违法行为。 |
附件3
****
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开展定点
医药机构检查工作项目响应函
****: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工作项目”询价。我方保证提供询价活动要求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若我方被选定为服务商,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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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开展定点
医药机构检查工作项目报价单
****:
| 项目内容 |
总价(大写) |
总价(小写) |
| ****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工作项目 |
备注:本报价单涂改无效。
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