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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钢丝胶带项目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相关内容作出补充、修改,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报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调整标书代写
原条款:报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17:00(**时间);标书代写
变更为:报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7:00(**时间)。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标书代写
原条款: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午10:00(**时间);标书代写
变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上午12:00(**时间)。标书代写
3.第四章合同模板-货款支付条款修改
原条款:
第四章合同模板第四条货款支付第2款:货到现场且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安排支付90%货款,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货物投运1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货物到厂18个月,(两者以先到者为准),乙方开具质保验收单,待甲方使用部门签字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变更后条款:
第四章合同模板第四条货款支付第2款:货到现场且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安排支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以先到期为准)即可支付:①货物投运满3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②货物到厂满36个月。乙方出具质保验收单,经甲方使用部门签字验收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全部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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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