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拟对“**学院水塔拆除工程监理服务”采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学院水塔拆除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概况:拆除校内一座废弃水塔
2.服务期限:约40日历天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监理服务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凭正规发票转账支付
二、报价文件组成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4.人员配备方案(包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员1人)。人员资格要求: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报价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打印件;(2****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养老保险。
备注:未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评审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计价,需同时提供大写和小写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报价为固定总价,一经确认即为合同价,不因具体项目内容、工期变更而调整。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相关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增加造价或调整报价;
3.供应商必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一次性报价。
四、报价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1.报价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格式自拟,但必须包含“第二项”所列全部内容;
2.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
3.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4.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标书代写
五、保证金
无
六、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702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评审原则
按照供应商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如有效最低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
2.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均应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不得为外聘人员、返聘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
3.总监理工程师须每**少到施工现场一次;监理员每月驻场不少于22天。非整月施工的,驻场天数按当月实际施工天数×0.7计算。拟派监理员因故不在现场的,供应商须临时安排本单位其他在职正式员工驻场履行监理职责。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7月2日下午14:30(**时间)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基建办213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7****1632
****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