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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职部: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宠物养护与经营”等两个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自职院〔2026〕88号)收悉。
****学院中职****学院的二级教学部门,****体育局同意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中等职业教育部门。按照《****教育厅 ******保障厅关于公布**省2026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的通告》(川教函〔2026〕104号)规定,你校新增“宠物养护与经营”“数字媒体技术应用”2个中职专业。
按照《**省定价目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预期成本调查测算、周边城市非营****学校同专业学费水平等因素,经研究,对你校“宠物养护与经营”“数字媒体技术应用”2个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及收费标准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 宠物养护与经营 | 7000元/生﹒学年 |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 7600元/生﹒学年 |
该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不限。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均含财政补助。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委员会 ****教育厅****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225号)的规定执行。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代收费按成本收取,按实结算,定期公布。
三、收费公示。你校要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要求,将收费****学校网站、招生简章上进行宣传,制作固定收费公示牌,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试行期限。本收费标准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试行,试行期三年。试行期满前3个月,须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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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