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优质水稻恒温仓储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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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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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关于****优质水稻恒温仓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庆发改发(2026)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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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 |
1、**砖混**仓1栋,设计仓容2.95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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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优质水稻恒温仓储项目施工 |
施工 |
公开招标 |
2026.6 |
****交易中心 |
以最终发布公告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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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省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标书代写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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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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