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水务局关于准予文山市智慧蓝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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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市智慧蓝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年06月26日

文****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5月6日依法受理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01MADX91BF5G)提交的**市智慧蓝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市智慧蓝莓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位于古木镇、马塘镇、喜古乡,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为**数字化****基地,主要建设内容:**水池、泵房、生产库房、冷库、办公用房、仓储用房、员工宿舍、卫生设施等主体建构筑物,配套建设各类附属设施;同步实施场内道路、排水防护等场地辅助工程,完善基地整体配套体系。本项目占地面积26.46hm2,均为临时占地。其中古木片区占地面积12.80hm2,马塘片区占地面积4.18hm2,喜古片区占地面积9.48hm2。本项目总挖方11.00万m3,其中表土剥离4.00万m3(古木片区1.91万m3、马塘片区0.99万m3、喜古片区1.10万m3)、土方开挖7.00万m3(古木片区3.66万m3、马塘片区2.02万m3、喜古片区1.32万m3);总回填7.77万m3,全部用于各片区基础回填7.00万m3(古木片区3.66万m3、马塘片区2.02万m3、喜古片区1.32万m3)及绿化覆土0.77万m3(古木片区0.32万m3、马塘片区0.04万m3、喜古片区0.41万m3);内部调运4.02万m3,均用于各片区内部基础回填及绿化覆土调配,实现土石方就近利用;总弃方3.23万m3,全部为表土,均用于各片区蓝莓大棚土地复垦,无永久弃渣产生。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6.46公顷。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10%。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措施总体布局、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

根据《****物价局 ****委员会****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3号)第二条第(一)款,建设单位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壹佰捌拾捌元伍角(¥185188.5元)(征收面积264555平方米,征收标准为0.7元/平方米)。

三、生产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综合利用,加强临时表土堆存期间的防护。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水务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主动配合****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市水务局批准。需要新设弃渣场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市水务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市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本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机关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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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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