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行维保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6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处理站运行维保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行维保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 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57564.00元
4、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污水处理站运行维保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160000.00 |
157564.00 |
5、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个人身份证到**市**区风荷路89号(详细地址)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5时0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风荷路89号二楼(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 址:**市**区**路296号
联系人:唐四海
联系电话:0746-****061(经本人同意公开)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风荷路89号
联系人:蔡红
联系电话:152****9209(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4-1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 地址:**市**区**路296号 联系人:唐四海 电话:0746-****061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区风荷路89号 联系人:蔡红 电话:152****9209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见下述: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1****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 接受 |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授权书和****公司公章),与采购人确认工程范围。供应商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 否 □ 是,采购《****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2、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3、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 (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
| (2)****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政府采购网查询。 |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 二、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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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 |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 |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7月 10 日15时 00分 (**时间)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采购项目预算: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57564.00元 |
| 第二章第16.5款 |
报价要求 |
/ |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 |
| 第二章第19.1款 |
磋商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 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2 份(1正2副),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市**区风荷路89号二楼 |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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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 1、 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9.2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 第二章第31.6款 |
****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 第二章第37.1款、 |
指定的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 七、其他规定 |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费收取标准:按《**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湘招协[2015]6号文件的80%收取,评审专家费另计。 |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 |
附页1
****政府采购支持****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8873 |
| ****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2647 |
| ****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3468 |
| ****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2975 |
| ****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6405 |
| ****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422 |
| ****分行 |
邓** |
**支行副行长 |
136****9650 |
| ****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7195 |
| ****分行 |
宋学农 |
****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22141 |
****政府采购支持****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分行 |
谢俊峰 |
****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9503;136****0956 |
| ****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0053;186****6920 |
| ****分行 |
颜国恒 |
**中路支行 |
****5238;135****1920 |
| ****分行 |
李 宁 |
**区支行副行长 |
****4839;139****3058 |
| ****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1897;138****6058 |
| **银行 |
廖 科 |
****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3595;137****9275 |
| ****分行 |
严春燕 |
**支行副行长 |
****9459;138****4330 |
附页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公司 |
何 嘉 |
010-****2659/137****2233 |
| **省中小企业****公司 |
蔡建雄 |
0731-****2390-201/155****3555 |
| ******公司 |
彭 球 邓霞英 |
0731-****1702/138****0906 0731-****1706/135****5851 |
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页4
评审因素和标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 1 |
技术 F技术=55分 |
整体运维服务方案 (2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运维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处理站日常运维具体实施思路与新旧污水站过渡期运维保障措施;②各类废水分类处置、全工艺环节运维操作规范;③污泥收集、消毒、压榨、检测及危废合规处置专项方案;④全面响应本项目合同全部特殊条款,无实质性偏离)。方案贴合项目实际、逻辑清晰、内容全面覆盖项目运维要求、符合医疗污水及污泥处置相关标准、对项目特殊条款无实质性偏离,得20分。有缺漏项、内容不完整、描述不清、措施不合理、不满足项目运维要求的,每处扣3分,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计0分。 |
| 设备运维及电力监测管理 (1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运维及电力监测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全部污水处理设备全周期维保、配件更换、日常巡检、故障排查及应急整改方案;②环保物联网卡续费更换、IP地址设置、用电监测终端运维、监测数据异常分析及处置专项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全面、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完整覆盖本项目所有污水处理设备运维及电力物联网监测管理需求,贴合项目实际运维要求,得10分。有缺漏项、内容不完整、描述不清、措施不合理、不满足项目运维管理要求的,每处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计0分。 |
||
| 水质检测质量保障体系(15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水质检测质量保障体系(包括但不限于:①全指标自检+第三方检测频次规划、水样取样检测全流程规范;②设施设备运维校准、淤泥污泥处置、污水日常检测台账归档管理制度;③化验、运维人员岗位职责、污水检测全流程质量闭环管控,覆盖新旧污水站过渡期水质运维保障内容)。方案检测指标全覆盖、****计划科学合理、设备校准及人员管控机制完善、****医院污水站运维实际及GB18466-2005排放标准要求,得15分。方案存在缺漏项、内容不完整、描述不清、措施不合理、不满足项目实际运维及质控要求的,每处扣3分,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计0分。 |
||
| 环境保护与应急处置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境保护与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污水站降噪、设备防腐、厂区环境卫生日常环保管控措施;②停电停机、设备故障、水质超标、事故排放等突发情况的全套应急处置流程、预案措施及事后整改恢复方案)。环保防护措施完善、应急体系健全、处置流程完整、应对措施针对性强、贴合本项目污水站运维实际,得10分。有缺漏项、内容不完整、描述不清、措施不合理、不满足项目环保及应急处置要求的,每处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本项计0分。 |
||
| 2 |
商务 F商务=15分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处理站运行、维保、托管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2.5分,最多计5分。 注: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
| 专业技术人员(10分) |
项目团队中配置:①环境保护工程师/水污染治理工程师/自动监控(水)工程师、②污废水处理工、③化验工(水质检验员)、④安全员、⑤特种作业电工。每配齐一种人员并提供对应证书,计2分,五种全部配齐满分 10 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
||
| 3 |
磋商报价 F磋商报价= 30分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或者《****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财政厅发布的《****政府采购目录》或《**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政府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委员会发布的《****政府采购目录》或《**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 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磋商文件。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标书代写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标书代写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磋商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联合体协议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5)服务方案说明
(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7****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8)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9)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5.2在磋商过程中,****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 磋商保证金
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标书代写
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标书代写
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1.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标书代写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5.磋商程序
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 响应文件审查
26.1 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26.2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无效响应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9.澄清
29.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0.磋商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标书代写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小组。
30.4供****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1.响应文件评审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1.6涉****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2.提出成交供应商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终止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成交通知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9.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政府采购合同。
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0.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41.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2. 其他规定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一、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 项目经理: /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R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二、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三、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甲方指定地点 |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
| 第9.2(1) 款 |
质量保证期 |
见采购需求 |
| 第9.2(3) 款 |
响应时间 |
(1)服务响应:出现故障需2小时内响应,并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2)质保期: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具体结算方式以双**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
| 第14.2(6) 款 |
伴随服务 |
按合同约定 |
| 第20.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法院诉讼 |
| 第24.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共同协商。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行维保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约16万元/年,最高投标限价: 157564.00元/年。
三、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项目概况:****处理站1座,在用加药机2台,处理规模约为300m3/d。污水****管理科室的排水,以及病人、陪护、工作人员冲厕、盥洗排水和楼内卫生等排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标准: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执行(如遇政策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采用处理工艺为二级强化处理工艺,具体为:“格栅+调节+曝气+沉淀+消毒”的工艺。
采购需求包括:污水站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淤泥清理、压榨、存放消毒、污水日常检测及第三方检测、人员薪酬、污水站设备用电监测流量卡办理管理及税费。水电费以及淤泥转运和处置由采购人负责。
五、按照环保政策要求污水站设备用电监测流量卡(电力监控终端物联网卡)管理:物联网卡的更换/续费、IP地址设置、设备维护、数据异常分析等具体服务内容。
六、****处理站维保托管服务期限1年。因医院****处理站,****处理站若在服务期内投入使用,采购人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中标方提前终止合同;项目为年度总价包干,费用均分12个月按月支付,提前终止时据实结算标准为月度包干单价按实际服务时长折算。投标人报价已包含现有污水站运维及新旧站过渡期间双站同步运维全部成本,过渡期不另行计费,乙方全权负责过渡期运维管理。
七、污水处理标准与要求
(一)处理规模
污水处理后的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如遇政策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处理规模为:
日处理 Qd=300m3/d
每小时设计处理量: Q=12.5m3/h.;
污水站设计日运行: T=24h/d
(二)处理标准
医院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指标要求达到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表2”预处理标准排放(如遇政策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水质指标见下表:
出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序号 |
控制项目 |
预处理标准 |
| 1 |
粪大肠菌群体(MPN/L) |
5000 |
| 2 |
肠道致病菌 |
- |
| 3 |
肠道病菌 |
- |
| 4 |
pH |
6~9 |
| 5 |
化学需氧量(COD)浓度(mg/L) |
250 |
|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 (床位*d) |
250 |
|
| 6 |
生化需氧量(BOD)浓度(mg/L) |
100 |
|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 (床位*d) |
100 |
|
| 7 |
悬浮物(SS)浓度(mg/L) |
60 |
|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 (床位*d) |
60 |
|
| 8 |
氨氮( mg/L) |
- |
| 9 |
动植物油( mg/L) |
20 |
| 10 |
石油类( mg/L) |
20 |
| 1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
10 |
| 12 |
色度(稀释倍数) |
- |
| 13 |
挥发酚( mg/L) |
1.0 |
| 14 |
总氰化物( mg/L) |
0.5 |
| 15 |
总汞( mg/L) |
0.05 |
| 16 |
总镉( mg/L) |
0.1 |
| 17 |
总铬( mg/L) |
1.5 |
| 18 |
六价铬( mg/L) |
0.5 |
| 19 |
总砷( mg/L) |
0.5 |
| 20 |
总铅( mg/L) |
1.0 |
| 21 |
总银( mg/L) |
0.5 |
| 22 |
总 a(Bq/L) |
1 |
| 23 |
总 P (Bq/L) |
10 |
| 24 |
总余氯 1),2)I (mg/L) (直接排入水体的要求) |
- |
(三)处理内容
1、非传染性废水处理
****医院的实际情况,为使污水能达标排放,故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
厨房废水在厨房排放口设一格栅网,先将固体杂物分离,然后进入隔油池进行除油沉渣,然后排到调节池。
医院排出的有放射性的废水先集中到衰变池,经过衰变期后进入综合废水调节池。
医院排出的非传染病区医疗废水先汇集到格栅井,经格栅除去较大的漂浮物及一些杂物,以保证后续处理构筑物的正常运行,接着污水自流入调节池。经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后由污水提升泵提升入到生化反应池进行生化反应,反应后出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之后沉淀池上清液进入接触消毒池,在消毒池内由活性氧消毒装置对污水进行消毒处理,然后排放。在沉淀池沉淀下来的污泥输送入污泥浓缩池,并往污泥池里投加漂白粉或石灰粉进行消毒,经过污泥池消化后的污泥由污泥泵抽往压滤机,压滤脱水后,泥饼外运时按危险废物做特殊处置,压榨后的污泥需做检测(采购方不另外支付费用)。
2、污泥处理部分
系统所产生的污泥主要是格栅渣和生化后脱水污泥。栅渣经收集后,用石灰消毒,由**市医疗****公司统一收集(转运处置费由采购单位承担)
根据工艺设计及达标排放要求,本工程涉及的指标包括如下:
A、CODCr
B、BOD5
C、SS
D、pH
E、DO
F、粪大肠杆菌群
G、沙门氏菌群
H、福氏志贺氏菌群
在工艺流程调试过程中主要取对调度有指导性的指标作为重点检测指标,分
别为:CODcr、BOD5、SS、pH、DO、粪大肠杆菌群、沙门氏菌群、福氏志贺氏菌群检测。
(2)检测工作质量的保证措施
为保证检测工作科学合理的开展,从而有效指导日常生产运行,有关运行管理、检测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责任到事、到人,充分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保质保量、高效的完成检测工作。
(3)运行管理人员职责
A、根据工艺要求,完成本工段范围内的必要操作。
B、与其它工段保持联系,保证流程的连续性、协调性。
C、按化验室的要求完成负责构筑物的水样采集工作,****实验室化验。
D、完成构筑物及相关仪表的记录工作,如流量、溶解氧、PH等。
(4)分析化验人员职责
A、认真、严肃地完成每一个水样的检测工作。
B、对检测结果及时、认真记录,以及整理归档,便于对整个工艺调试做出指导。
C、每次做完实验后,应配合取样人员工作,及时将取样器刷洗干净,将所 取水样按编号排列好,保证取回水样不乱,避免无效的劳动。
D、对每天的检测结果及时地反馈给调试人员。
E、定期用CODcr标液标定CODcr在线检测仪。
F、定期用SS标液标定SS在线检测仪。
G、定期用pH标液标定pH在线检测仪。
H、按要求对粪大肠杆菌群、沙门氏菌群、福氏志贺氏菌群进行检测
4、环境保护方案
污水处理站本身是一个环境保护项目,它建成后对改善地区环境和内河水质必将产生很大的作用。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对周围环境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就环境保护方面,需采取一定的措施。
① 降低噪声
污水站内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泵,鼓风机等,为减少噪声危害,本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A、各类泵采用低噪音的潜水泵。
B、鼓风机尽量放置与室内,砌筑设备间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当有效地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可使车间厂房内噪声级降低,既可改善工人的劳动环境,又可减少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② 防腐
污水治理工程中的污水是一种成份复杂、条件多变的腐蚀介质,在此环境条件下,污水处理站的栏杆、平台、风管、钢门等大多锈蚀斑斑、腐蚀严重,给美观、安全以及工程质量带来较大影响。因此,污水站必须采取防腐措施,减少污水和腐蚀气体对构筑物、建筑物、设备的腐蚀。
③ 事故排放
污水处理站发生停电和重大事故时,需进行事故排放,主要是通过紧急排放管将水直接排出。这种短时污染无法从根本上避免,解决的办法是加强运行管理,加强维护,并尽可能提高用电保证率,使事故发生的机率尽可能降低。同时严禁在非紧急状态下使用紧急排放管排放污水。
八、污水站运行管理要求
1、在合同****处理站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符合环保部门等的要求。
2、****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的水质应达到现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如遇政策变化按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处理标准或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3、乙方需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对污水站进行运行管理,****处理站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4、****处理站设备设施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在合同期间的污水达标排放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申报、审批、协调的全部工作。
5、****医院污水处理站的所有设备、用电监测流量卡管理及设备(电力监控终端)更换进行维保服务,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费用、用电监测流量卡及用电监测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正常报废或更换则由院方负责。
6、****处理站日常运行管理:记录日常台账,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要求对污水进行检测,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留存。
7、****处理站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部门的上岗要求,所有污水站工作****处理站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和监督。
8、乙方在合同期间负责污泥格栅渣清理,****公司进行污泥转运处置。
9、****医院****管理部门的环保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10、****处理站持续稳定,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污水达标排放。
九、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执行后,根据合同价款总额,按月支付运行维保费用。医院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转账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项目所需包括当不限于:人工费、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淤泥处理费、污水日常检测及第三方检测费、用电监测流量卡管理及设备(电力监控终端)更换、税金等。乙方在项目运行中出现任何遗漏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医院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一个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保证金
三、联合体协议(格式)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6:其他说明
五、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7-1: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
附件7-2: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
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七、****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8-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资料
附件8-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
八、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九、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9:报价一览表
附件9-1:分项价格表
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一、最后报价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标书代写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标书代写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1、 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三、联合体协议(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 电子邮箱 |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 营业范围(主营) |
|||||||||
| 营业范围(兼营) |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 ****机关 |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附件4 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
1、提供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供应商从事磋商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项许可(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4-1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5 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6 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
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7-1:
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2:
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
| 姓 名 |
性 别 |
|||||
| 职 务 |
职 称 |
|||||
| 毕业学校、专业 |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附件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8-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
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2.8款、第9.2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或“两型产品目录”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本章《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市两型产品目录》中两型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8-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 节能产品 |
||||||
| 小计 |
/ |
/ |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 小计 |
/ |
/ |
/ |
/ |
/ |
|
| 两型产品 |
||||||
| 小计 |
/ |
/ |
/ |
/ |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
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9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 服务内容 |
|||
| 报价 |
大写: 元
|
||
| 合同周期 |
|||
| 项目负责人 |
|||
| 备 注 |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1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适用) 【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调整】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 合计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 大写:
说明:
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
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
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省两型、**市两型产品编号。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十一、最后报价
说明:
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提供。
(开标时自行准备,不封装在投标文件中)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