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
《**供电局关于核准220千伏还珠站间隔扩建工程申请报告的函》(北供电函〔2026〕1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峻域储能及沙头风电接入需求,兼顾预留后期还珠站周边光伏、风电等新能电源接入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原则同意建设220千伏还珠站间隔扩建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电站工程
还珠站本期设备维持前期户外AIS变电站布置方式;220千伏主接线本期维持前期,并已按终期建成双母线接线;110千伏主接线本期维持前期,并已按终期建成双母线接线;10千伏配电装置终期采用单母线双分段接线,本期维持前期单母线分段接线。
1.主变压器:终期3台主变,前期2×180兆伏安,本期不新增2.220千伏出线:终期8回,前期7回,本期新增1回;3.110千伏出线:终期14回,前期11回,本期新增3回;4.10千伏出线:终期24回,前期10回,本期不新增。
(二)系统及电气二次部分
建设配套二次系统及通信部分,具体配置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
(三)土建
****电站围墙内前期预留位置进行扩建,无需新征用地。
五、项目总投资933万元,企业出资本金186.6万元(占总投资的20%),****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行****公司相关标准和规程规范建设,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以确保电网安全;要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从降低电能损耗、减少投资和节约有色金属等方面综合衡量,合理选择电缆、导线、材质;做好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和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方式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工程招标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不动产权证》(合国用(2011)第2204号)、《****关于**县220千伏还珠站间隔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电规划〔2026〕99号)、《****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桂能电力〔2025〕234号)等。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意见等相关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局、自然**局、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