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公务用车报废更新工作安排,现对1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无法继续使用的公务用车进行公开处置,诚邀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服务商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司车辆报废处置项目
2.项目内容:本次报废公务用车1辆,号牌号码:皖ADT273;车辆型号:别克GL8陆尊型商务车;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2日;车架号:SGM6520UAAA;累计行驶里程26.37万公里,已达到报废标准。
3.车辆现状:车辆处于亏电状态,无法点火,存放于**市**路851****停车场。
二、服务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合法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可正规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手续。
3.回收方运输车辆、装卸工具及作业人员需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机动车报废管理相关法规。
4.对于回收方在竞价过程中的串通报价、腐败欺诈等行为,我单位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已中标的结果无效。
三、报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加盖公章)
四、现场踏勘和报价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报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车辆存放地点现场踏勘,全面了解车辆现状后进行报价。
五、报价人须知
1.不得与其他报价人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报价人,不得损害我单位或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
2.报价人需综合考虑车辆现状、市场行情及清运、拆解、注销等全部成本进行报价,车辆按现状处置,我单位不保证车辆完整性及可使用性,一经成交不予退换。
3.中标单位须自行安排人员、设备将报废车辆从我单位指定位置运出,做好清运现场卫生清洁及安全防护工作;回收清运、拆解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概不负责。
六、处置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以有效报价中价高者中标(报价相同时组织二次报价)。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依次确定后续排名的报价人为中标人。
2.中标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报废处置合同。
3.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处置款项一次性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
4.款项结清后,中标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清运,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将《机动车解体记录表》交付我单位;我单位配合提供车辆权属相关资料,注销手续办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报价文件送达要求
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密封后,于2026年7月6日16:00前送达,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经理
办公电话:0551-****5866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管理部(**市**路851号)
附件:车辆报废处置报价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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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