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类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07 月 0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房屋类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119.141198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投标报价:121.799078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120.289389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胡臣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陕 161********05923;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春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 261****26970;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罗方鑫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 261****9096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审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书应在电子采购平台提交,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书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6 年6月26日--2026 年7月1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公司外网》。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小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大河坎东大街 28 号
联 系 人:杜江
电 话:0916-****6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南路 181 ****社区 A 座 A 区 501 室
联 系 人: 张正浩、张波
电 话: 029-****8899-631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