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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我中心发布《******事务中心关于选聘2026—2027年法律顾问律所的公告》,向社会****事务所****中心法律顾问律所。截至2026年4月25日报名时间结束,****事务所报名竞聘,分****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我中心组织开展了相关选聘工作,经中心按程序综合评审,拟****事务所为我中心2026—2027年度法律顾问律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区西河镇建设路49号
联系科室: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75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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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