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务段京港高铁7站家具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
****公司**车务段京港高铁7站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成交候选人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 1 | 京港高铁7站家具采购 | **** | 1 |
| 2 | 京港高铁7站家具采购 | ****公司 | 2 |
| 3 | 京港高铁7站家具采购 | **中****公司 | 3 |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9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省******车站****车务段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 0635-****184
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0531-****5856
电子邮件:****@qq.com
5、其他公示内容
(1)**市****公司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存在价格分析错误,不满足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2)****公司、上****集团****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均未提供椅子的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6、检测标准 需符合《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2017)、《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T 39600-2021)等国家强制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3)******公司未提供封边条、胶的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封边:采用近色PVC封边条,PUR 封边胶:采用优质品牌PUR 胶,苯含量≤5g/kg,甲苯+二甲苯含量≤150g/kg,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5g/kg,符合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厚度不小于1mm。耐开裂性≥2 级,甲醛释放量≤1.5mg/L,采用全自动全机械化机器封边、修边,表面平整,无脱胶、鼓泡现象,符合QB/T 4463-2013《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标准要求;的要求,故否决其投标。
(4)******公司放弃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