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本院在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检察院与被告**县完善建****公司、禹秋豪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调解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县完善建****公司、禹秋豪在2027年4月15日前按照《**县完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施工图设计》(以下简称《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完成对**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植被恢复工程、边坡复绿工程、土地复垦工程、配套工程),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县完善建****公司、禹秋豪在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后,继续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三年的抚育管护,并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按《施工图设计》估算的后期管护工程******局指定账户“****财政局单位往来资金特设专户(团山)”缴存管护保证金共计15.78****财政局****政府的禹秋豪矿山地质环境备用金1万元,剩余需缴纳14.78万元)。****人民检察院、******局、****政府共同监管。三年管护******局组织专家验收合格,上述保证金退还给**县完善建****公司、禹秋豪。**县完善建****公司、禹秋豪如未对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进行有效管护,******局、****政府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三、**县完善建****公司、禹秋豪如未在2027年4月15日之前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则应在2027年5月1日******局指定账户先行支付《施工图设计》预算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总造价154.31万元,******局、****政府代为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待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完善建****公司、禹秋豪按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决算实际造价共同承担。

四、**县完善建****公司通过**市级以上媒体或平台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道歉内容在发布****人民法院审核,所需费用由**县完善建****公司、禹秋豪承担。

本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此公告发布起三十日内,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认为调解协议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公告届满后,无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书面异议经本院审查不成立,本院将在审查确认上述协议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依法出具调解书。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39-****107

联系地址:****民三庭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26
招标公告
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