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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持续提升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与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对**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本次专家库更新坚持公开征集、标准严格、择优遴选、动态管理、结构优化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选聘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职业操守良好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和完善专家队伍,健全专家管理机制,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事故调查分析、技术论证评审等工作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征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
三、专家主要工作场景
专家主要工作场景为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专家论证,请专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参与场景。
四、专家类别
专家分为A类和B类专家。
A类专家:可承担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专家论证组组长及其他常规专家工作;
B类专家:仅可参与非组长岗位的相关工作。
A类专家要求在满足本通知第六条通用入库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同时符合:从事所报名专业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具备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或技术服务经验,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满5年及以上。
专家可结合自身从业经历、专业能力自主申报类别,****建设厅将结合报名材料及资质条件核定最终类别。
五、专家主要职责
入库专家应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参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和论证;
(二)参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常态化监督指导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参与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
(四)参与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技术鉴定及应急处置技术指导;
(五)参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领域重**全问题调研,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六)参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技术论证;
(七)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六、入库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及行业不良从业记录。
(二)专业水平达标。熟悉国家及本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
(三)学历职称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起重机械等特殊专业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四)从业经历要求。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或技术服务经验。
(五)年龄健康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领域资深专家可放宽至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检查、技术评审、事故调查及异地履职等工作。
(六)专家论证要求。报名专家论证的专家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七)职业操守要求。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委派任务,服从专家库管理,严格遵守回避、保密、廉洁自律等制度规定。
七、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一)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二)《**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PDF格式)(见附件2);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四)从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八、申报及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备齐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审查考核。**省建设****管理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核及相关业务考核。
(三)公示入库。拟入库专家名****建设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专家聘书,纳入更新后的专家库。
(四)动态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考核评价、回避管理、廉洁自律等制度,对不再符合条件或履职不合格的专家,按规定予以调整出库或解聘。
九、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止。
(二)申报邮箱:erke6536@163.com。
(三)联系电话:0898-****1679。
附件:1.基本信息表
2.**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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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