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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和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2021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公司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自2026年06月26日始至2026年07月02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饲料兽药科。
电话:0535-****735
单位地址:**市通世路90号
电子邮件:ytnyncjslsyk@yt.****.cn
附件:兽药GSP现场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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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6日
附件:
兽药GSP现场检查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