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标报告,现将 **县旬河**镇向坪段防洪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 标段名称:**县旬河**镇向坪段防洪工程施工 | ||
| 下载排 序 内 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386.32 | ****936.62 |
| 质量目标 | 达到“合格”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评标情况 | 符合 | 符合 |
| 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 | 岳海卫、工程师 | 张涛、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名称、证书编号、职称编号 | 二级建造师 陕261****0505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水安B202****1891 管理号:****0262SLC****19262 | 一级建造师 陕161********0377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陕水安B202****1450 职称编号:**** |
| 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编号 | 冯乃贤、工程师(****122) | 白军训、工程师(****66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评审得分 | 78.24 | 75.65 |
| 拟定中标人:**** | ||
| 变更内容:1.将原中标候选人公式中“投标报价(万元)”变更为“投标报价(元)”。 2.2026年6月18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内收****一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质疑,经核查,该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招标人决定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6月26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6月28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 2026年06月28日18时00分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及电话:王先芝 151****7116
自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对异议回复不满意的,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向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招标人:****
地址:**省**县**镇三星路2号
联系人:张站长
电话:156****7659
行政监督部门:****中心
地址:**县**镇**东街2号
电话:0915-****0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C座171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1****7116
监管部门:****中心
监管联系电话:091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