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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政府同意,******局组织编制了《**市**县GL-NY-NCZ-(01-07)、GL-NY-YXX-(01-14)等21个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现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评审。
为此决定将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具体如下:
1、图则仅为示意表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主;
2、如对以下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日三十******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发送至邮箱glghgl@163.com。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2026年7月16日
监督电话:0352-****369
公示内容见后附报告
附件:**市**县GL-NY-NCZ-(01-07)、GL-NY-YXX-(01-14)等21个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公示成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