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28-06-26
****2026年度新校区一期配套校园摆渡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新校区一期配套校园摆渡车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标书代写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法规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更正为:
八、廉洁条款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全程廉洁履约、诚信**。
1. 乙方不得为中标、履约及谋取不正当优势,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关联人员,以任何形式赠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回扣等财物,不得提供宴请、娱乐、旅游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严禁围串标、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收受、变相索取前款所列财物及各类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影响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环节,不得违规接受乙方提供的任何好处与便利。
3.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余款,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限制或禁止参与本校后续采购;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责。
4. 甲方人员违规的,由学校依规严肃处理。
本条款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而失效。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标书代写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法规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更正日期:2026年6月26日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通知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四、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地 址:****大学路82号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751-****07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路41****中心二楼(201室)
联 系 人:刘小姐、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1-****362
****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