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2.合同期期:1年。
3.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1.8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无)
三、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的日常工作需求,拍摄制作宣传片和动画视频。其中宣传片数量为3个(5分钟/个),动画视频数量为2个(3分钟/个),手绘视频数量为3个(3分钟/个)。
2.采购人对实际制作数量与时长不做保证。
四、质量要求
1.符合想要传达的信息,制作精良,画面美观,逻辑合理,能达到优良的传播效果。前期需能够与招标方充分沟通,确定主题,确定主线,撰写宣传片策划方案,包括宣传片整体定位,宣传片的篇章结构和主要内容。介绍实景实拍、创意特效等技术手法。说明项目导演、制作等项目组人员组成、项目进度整体计划安排,制作采用的设备、技术与标准。策划案要突出创意,技术设计需要匹配创意需要。根据招标方要求开展论证、修改等工作。摄制环节需撰写分镜头脚本和解说词。脚本应包括镜头号、镜头转换方法及特效、画面内容、解说词和配乐等内容。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剪辑、调色、合成、特效、配首、配乐等后期制作,开提供预审片进行论证修改,直到制成品得到招标人认可。成片后提供免费修改、转压成不同格式,供不同场合使用。
2.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响应并派员到现场时间在2小时内,根据实施部门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调整、修改响应。
3.成品为4K画质。
五、报价要求
1.报总价。
2.分项报价。
3.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与总价相同。
六、材料递交要求
1.提供以下资料并完整封装。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
3)项目总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2.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7月02日,**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2)递交地点:****印刷厂三楼(****采购中心)。
3)联系人:杨先生;
4)联系电话:0511-****3123 151****2512。
附件:
****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市场调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