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6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中心院区)固定资产(中央空调)报废技术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拟报废固定资产开展技术鉴定并出具《报废鉴定报告》,本次鉴定报废资产共计4件,资产总额****1551.57元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5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分别于2026年6月8日和2026年6月8日日在****官网先后两次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第一次竞争性谈判情况:于2026年6月8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至报名截止时间,仅有湖****鉴定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458635Q)一家供应商提交了报名文件,因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依法终止。标书代写
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情况:于2026年6月18日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对采购文件进行了审慎复核,确认采购需求合理、技术参数无不合理条款、无排他性及歧视性条款。至报名截止时间,有效响应供应商仍仅有湖****鉴定所一家,采购活动再次依法终止。标书代写
经核查,本项目两轮竞争性谈判公告均在法定媒体公开发布,公告期限符合规定,采购文件内容不存在限制性、排他性条款,已充分保障了潜在供应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鉴于本项目连续两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有效响应供应商均仅为一家,项目客观上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同时该项目为病房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病房改造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就医环境和医疗服务质量,项目工期紧迫构成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两轮竞争性谈判耗时较长,若再次重新组织采购,将导致病房改造整体工期延误,****医院正常医疗服务秩序,更可能造成已批复的改造资金无法在年度内执行完毕,形成财政资金的闲置和浪费。工期紧迫性系由两次采购失败这一不可预见的情形所导致,非****规划所致,符合 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的法定要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符合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组专家成员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湖****鉴定所
地 址:**市**区团城山**路126-23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地址:**市**路141号
联系电话:0714-****679
2026年6月26日
附:单一来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