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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9MA77YYU13W | 建设单位法人:张军会 |
| 张军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 乌鲁****工业园区九沟南路366号 |
| 20000套钢制文件柜及20000套新型高低床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3-C3353-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园区九沟南路366号 |
| 经度:87.766162 纬度: 43.98867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6 |
| 乌环评审〔2025〕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9MA77YYU13W001Y |
| 2025-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 |
| 33.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9MA77YYU13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9MA77YYU13W | 验收监测单位:**诚霖****公司 |
| ****2301MAED2HHT7X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34994-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万套钢制文件柜、2万套钢制高低床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万套钢制文件柜、2万套钢制高低床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冷轧板(钢材)、塑粉、天然气、实芯焊丝、二氧化碳、五金件、玻璃、脱脂剂、甲烷陶化液等为原料,经切割、焊接、脱脂、陶化、水洗、预烘干、喷塑、烘干固化工艺进行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以冷轧板(钢材)、塑粉、天然气、实芯焊丝、二氧化碳、五金件、玻璃、脱脂剂、甲烷陶化液等为原料,经切割、焊接、脱脂、陶化、水洗、预烘干、喷塑、烘干固化工艺进行生产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喷塑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汇入大旋风+滤芯双级回收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预烘干、固化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入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运营期脱脂、陶化后清洗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处理站处理后同****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噪声: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喷塑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烟尘净化器收集粉尘、焊渣、废滤芯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进行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槽渣、废槽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所有生产工序布设在密闭车间内,废气主要为喷塑、焊接及切割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喷塑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预烘干、固化炉燃烧废气。 喷塑在全自动喷塑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塑粉粉尘,经大旋风+两级滤芯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预烘干和固化炉配置低氮燃烧机头,燃料为天然气,工件先经过预烘干脱水,产生燃烧废气,再进入固化炉,附着在工件表面的塑粉遇高温后熔化、流平、固化,产生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预烘干和固化炉进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过程产生金属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脱脂、陶化后清洗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多次循环后无法达到回用水****处理站(处理能力30m3/d,处理工艺“调节+砂滤+混凝沉淀”)处****园区下水管网,进入**科****公司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焊机、冲压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通过厂房隔音后排放。 固废:危险废物:本项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催化燃烧装置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脱脂槽和陶化槽产生的废槽渣、槽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内,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已与**鑫****公司签订了危废服务合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大旋风和滤芯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粉尘,全部回用于喷塑工序;废滤芯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设施收集的焊接切割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均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堆放区,****回收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船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设计切割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实际切割粉尘经切割机自带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折弯机3台、数控液压板料折弯机2台、冲压机4台、二保焊2台 | 实际建设情况:折弯机1台、数控液压板料折弯机1台、冲压机5台、二保焊5台 |
|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机加工设备调整,产能及规模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26 | 0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1044 | 0 | 0 | 0 | 0.104 | 0.104 | |
| 0 | 0.0019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4 | 0.009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007 | 0.085 | 0 | 0 | 0.007 | 0.007 | / |
| 0 | 0.036 | 0.298 | 0 | 0 | 0.036 | 0.036 | / |
| 0 | 0.007 | 0.008 | 0 | 0 | 0.007 | 0.007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 | **1****处理站(处理能力30m3/d,处理工艺“调节+砂滤+混凝沉淀”) |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所测各项污染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大旋风+两级滤芯除尘器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 | 喷塑在全自动喷塑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塑粉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大旋风+两级滤芯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4.9mg/m3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 | |
| 2 | 低氮燃烧+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 预烘干和固化炉配置低氮燃烧机头,燃料为天然气,工件先经过预烘干脱水,产生燃烧废气,再进入固化炉,附着在工件表面的塑粉遇高温后熔化、流平、固化,产生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预烘干和固化炉进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2.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0×10-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最大排放速率10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4.9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mg/m3,均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 |
| 3 |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自带滤芯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过程产生金属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厂界监控点与参照点最大小时浓度值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门外1m非甲烷总烃小时均值最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通过厂房隔音后排放 | 本项目厂界外4个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喷塑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烟尘净化器收集粉尘、焊渣、废滤芯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进行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槽渣、废槽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本项目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催化燃烧装置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脱脂槽和陶化槽产生的废槽渣、槽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内,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已与**鑫****公司签订了危废服务合同。**危废暂存点(10m2)位于车间外西北侧,满足防风、防雨、防晒要求,地面已按要求做防渗,张贴了标识标牌,建立台账及管理制度,已制定危废管理计划。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大旋风和滤芯除尘器收集的塑粉粉尘,全部回用于喷塑工序;废滤芯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设施收集的焊接切割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均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堆放区,****回收站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船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落实。****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12月17日,****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650109-2025-172-L。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工作。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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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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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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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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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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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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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