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运维车辆租赁服务询竞价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采购方式:询竞价 采购类别:服务 项目名称:
********电站运维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
****
采购类别:
服务
所属行业分类:
太阳能发电
采购方式:
询竞价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标包信息 可投 首轮报价剩余时间 6 天 03 时
首轮报价截止时间:2026-07-02 15:20标书代写
我要投标 标包名称:
********电站运维车辆租赁服务
标包编号:
****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首轮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02 15:20
首轮报价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02 15:20
标包内容:
********电站运维车辆租赁服务,提供2辆2.0T自动四驱皮卡车租赁、车辆保养、非人为故障维修、年检、全车险投保、24小时道路救援、出险协助理赔等配套服务。
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信息
首轮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6-30 15:20
变更为:
2026-07-02 15:2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6-06-30 15:20
变更为:
2026-07-02 15:2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6-30 15:20
变更为:
2026-07-02 15:20
变更内容:
变更内容有三点,具体如下:| 1、合同模板中,第四条第2点:由“(二)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应在收到全部款项后【5】日内,将2辆合格车辆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验收。”变更为“(二)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2辆合格车辆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验收,验收完成双方经确认无误后,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赁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 2、合同模板中,第六条第1点:由“(1)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租赁服务费后5日内,乙方应将全部车辆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XXX】元/辆/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变更为“(1)交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车辆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验收。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XXX】元/辆/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首轮报价截止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15点20分”变更为“2026年7月2日15点20分”。标书代写
标段最新时间
标包名称:
********电站运维车辆租赁服务
标包编号:
****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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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02 15:20
首轮报价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02 15:2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02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