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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26
| 项目名称 | **县鹿谷大街、**西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鹿谷大街(漳源南路-**西路)、**西路(丹朱大街-鹿谷大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9804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志明 |
| 联系人 | 孙陶 | 联系电话 | 180****5088 |
| 项目投资(万元) | 42075.53 | 环保投资(万元) | 30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10-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包括综合管廊工程(入廊管线: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供热工程)、照明工程、雨污水工程、路面恢复工程等。双舱式地下综合管廊2.63km;鹿谷大街管廊1.64km,断面尺寸9.55x4.45m;**西路管廊0.99km,断面尺寸9.55x4.15m~7.75x3.8m;入廊管线DN300给水管道990米,DN500给水管道1640米,DN300再生水管道2630米,DN600供热管道460米,DN1000供热管道2170米;鹿谷大街(漳源南路-**西路)新设路灯照明,长度为1592.336m;**西路全线新设路灯照明,长度888.221m;D1200雨水管道600米,D1500雨水管道880米;迁改D600污水管道2480米;道路恢复总面积约9.8万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改造污水管道时,施工单位采取临时铺设3污水管道措施后通过设置临时水泵和临时污水管道排放至邻近道路污水管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基础开挖中产生的土方用于项目区低凹处的填方,剩余土方与原有建筑拆除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可联系用于筑路,填沟等,****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同时通过加强施工现场及运输过程中的管理,避免无组织乱堆、乱倒以及运输中的撒漏现象。尽可能优化道路,减少占地。做好公共基础设施的施工组织工作,按部就班,有条不紊,避免各工种、各工序之间发生冲突。减少取土场、弃土场数量,尽量利用荒地、丘岗取土,采用集中弃土方式,对废弃土方应充分利用,严禁施工单位分散弃土。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附近有居民区的应在夜间 22:00~6:00 停止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运输车辆尽量避免穿越居民集中区,并在夜间禁止鸣笛。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注意维护;机械操作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实行个人防护。料场、拌合场、沥青搅拌站应远离居民区。 | ||
| 承诺:**** 马志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马志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